——2016年1月18日在荆州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六次会议上
荆州市财政局
各位代表:
受市人民政府委托,向大会报告2015年预算执行情况和2016年预算草案,请予审查,并请政协各位委员和会议列席人员提出意见。
一、2015年预算执行情况
2015年,全市财政部门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和市委四届十次全会、市人大四届五次会议精神,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的决策部署和工作要求,充分发挥财政职能作用,积极推进财政管理改革,切实加强财政收支管理,预算执行情况总体良好。
(一)全市预算收支情况
1、预算总收入4340207万元,包括:
(1)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1039499万元,完成预算1011584万元的102.8%,同比增长10.8%,其中:
①地方税收收入749504万元,完成预算758373万元的98.8%,增长14.3%;
②非税收入289995万元,完成预算253211万元的114.5%,同比增长2.6%。
(2)转移性收入3300708万元,其中:
①返还性收入84081万元;
②一般性转移支付1370483万元;
③专项转移支付910741万元;
④政府债券转贷收入480050万元;
⑤上年结余(含结转)392318万元;
⑥调入资金63035万元。
2、预算总支出3889713万元,包括:
(1)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支出3461051万元,完成预算3470201万元的99.7%,比上年增长23.8%。
(2)上解省级支出217420万元,其中:
①原体制上解21145万元;
②调整完善财政体制上解167664万元;
③专项上解26322万元;
④出口退税上解2289万元。
(3)安排预算稳定调节基金7195万元。
(4)地方政府债务还本支出204047万元。
3、当年平衡情况:收支相抵,年末结余450494万元;其中:结转下年支出272108万元。
(二)市直预算收支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省市相关规定及现行财政管理体制,现将2015年市直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执行情况报告如下。
地方一般公共预算
1、预算总收入861094万元,包括:
(1)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93350万元,占预算75824万元的123.1%,其中:
①专项收入12869万元,占预算的490.2%,主要是按财政部要求,将原列政府性基金预算的地方教育附加、残保金、育林基金和从土地出让收入提取的教育资金、水利建设资金等五项收入从2015年1月1日起纳入公共预算管理;
②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41992万元,占预算的81.7%,主要是国务院、省政府决定暂停和取消部分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及原列入公共预算的污水处理费纳入政府性基金预算管理,相应减收;
③罚没收入15310万元,占预算的148.2%,主要是执法部门按相关规定将历年暂扣的未结案款项结案后缴入国库;
④国有资本经营收入895万元,占预算的25.6%,主要是年初预算的国有资产处置收入未能实现;
⑤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19265万元,占预算的363.5%,主要是预算单位国有资源有偿使用收入增加及按相关规定把由财政专户管理存款利息纳入金库管理等;
⑥其他收入3019万元,占预算的112.5%。主要是预算单位上缴主管部门的非税收入。
(2)转移性收入767744万元(图1),占预算的139.4%。其中:
①返还性收入27721万元,占预算的109.9 %;
②一般性转移支付收入304617万元,占预算的118.5%;主要新增项目为:工资调整转移支付11460万元,市州改革与发展转移支付超基数6050万元等;
③专项转移支付收入127841万元,占预算的257.6%,在年初预算基础上新增78220万元;
④上年结转收入129258万元,占预算的215.9%。主要是按照全口径预算管理的要求和新总预算会计制度规定,将中省专项转移支付上年结转55802万元和从原政府性基金预算转列一般公共预算的水利资金、教育资金上年结转13533万元纳入本年预算管理;
⑤动用预算稳定调节基金5802万元,占预算的100%;
⑥调入资金11090万元,主要为按照省厅通知从政府性基金预算调入11052万元偿还政府一般债务本金。
⑦上年决算批复结转18505万元;
⑧地方政府债券转贷收入142910万元,为省财政厅下达市直2015年地方政府一般债券转贷资金,其中置换存量债务74740万元,新增债券68170万元。
2、预算总支出860371万元,包括:
(1)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支出564833万元(图2),占调整预算的110.2%。根据《预算法》相关规定,报经市人大常委会批准,将省转贷新增债券资金47160万元纳入一般公共预算管理,本年地方一般公共预算从465353万元调整为512513万元。超调整预算支出为中省下达的专项转移支付支出。
分项目:
①一般公共服务支出41876万元,占预算的69.3%。主要是年初安排的机关事业养老保险改革、工资调整、公车改革等支出预算由于政策执行延时原因,相关支出预算部分执行或未执行。
②公共安全支出26381万元,占预算的69.5%。主要是执法部门用非税收入安排的项目支出8543万元未执行,剔除此因素后,预算执行率90.1%。主要支出项目包括公安经费支出20564万元,司法支出1120万元等。
③教育支出81152万元,占预算的93.7%。主要用于保障市属学校正常运转,主要支出项目包括普通教育支出44291万元,职业教育支出26411万元。
④科学技术支出15132万元,占预算的236.3%。新增支出主要包括扶持企业科技创新支出3500万元、科技产业投资基金3450万元、科技人才支出583万元等。
⑤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15540万元,占预算的94.3%。主要支出项目包括宣传文化事业发展支出5397 万元,体育支出1932万元,文物保护支出6036万元等。
⑥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05597万元,占预算的134.7%。主要是中省转移支付新增16243万元。主要支出项目包括补助社保基金83889万元、安排重点优抚对象生活补助支出3189万元、社会福利4571万元、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2223万元等。
⑦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41139万元,占预算的194.0%。新增支出主要包括专项转移支付13868万元,一般转移支付4711万元。主要支出项目包括医疗保障支出10104万元,公共卫生支出 8263万元,补助公立医院支出10090万元,计划生育支出2460万元等。
⑧节能环保支出12656万元,占预算的177.1%。新增支出主要包括专项转移支付5437万元。主要支出项目包括污染防治5337万元、可再生能源2130万元、节能减排1356万元、自然生态保护1000万元等。
⑨城乡社区支出65593万元,占预算的101.1%。主要支出项目包括城乡社区公共设施支出、城乡社区事务支出,城建项目支出等。
⑩农林水支出28853万元,占预算的100.3%。主要支出项目包括水利基础设施建设、水利工程运行维护、落实防汛抗旱工作等支出14140万元;农业技术推广、农村清洁能源建设、重大动物疫病防治和畜禽良种繁育等支出9320万元;林业生态建设支出3344万元。
交通运输支出54101万元,占预算的171.7%。新增支出主要包括专项转移支付20944万元。主要支出项目包括交通设施建设支出23380万元,成品油改革对运输业的转移支付补贴支出5331万元等。
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8633万元,占预算的43.7%。主要是年初预算在本科目列支的扶持企业科技创新支出3500万元按要求列支到其他科目。
商业服务业等支出3474万元,占预算的200.8%,新增支出主要包括专项转移支付1560万元。主要支出项目包括扶持古城旅游发展支出2360万元,商业流通事务支出592万元等。
金融支出5065万元,占预算的34.9倍。新增支出主要是省专项转移支付(省中小企业实体发展资金)5000万元。
国土海洋气象等支出2910万元,占预算的22.3%。执行进度低的主要原因是预算单位通过部门预算编列的中省专项转移支付6674万元国土整治项目当年未下达。
住房保障支出53632万元,占预算的312.5%。新增支出主要包括专项转移支付31976万元。主要支出项目包括保障性安居工程支出49215万元,住房公积金支出2674万元等。
粮油物资储备支出2294万元,占预算的170.0%。新增支出主要包括专项转移支付830万元。
其他支出805万元,占预算的12.5%。
①上解支出23492万元;
③地方政府一般债务还本支出101040万元,主要是根据2016年政府收支分类科目,将一般债务还本支出从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调整为转移性支出,反映本年用一般债券置换的一般债务本金支出、用政府偿债准备金归还一般债务本金;
3、平衡情况(图3):本年收支相抵,当年结余723万元,用于补充预算稳定调节基金。
1、政府性基金总收入436189万元,占调整预算140.1%,其中:政府性基金收入385979万元,转移性收入50210万元,为省下达的专项债券转贷收入。
①散装水泥专项资金114万元,占预算38.0%,从2015年10月1日起暂停征收;
③政府住房基金13058万元,占预算136.5%;
⑤土地收益金16124万元,占预算133.2%;
⑦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330409万元,占预算152.3%,主要是市城投公司把储备土地转化为出让土地所致,土地出让收入缴国库增加收入123438万元;
⑨港口建设费127万元,占预算105.8%;
配套费11482万元,占预算114.8%;
其他基金收入50万元;
2、政府性基金总支出358149万元,占调整预算115.4%,其中:政府性基金支出307939万元;转移性支出50210万元。
①交通运输支出3528万元,占预算106.3%;
③资源勘探电力信息等支出666万元,占预算134.3%;
⑤社会保障和就业18万元,系专项转移支付安排的其他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基金支出;
⑦地方政府专项债务还本支出50210万元(转移性支出)。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
分项目:
②股利、股息收入2453万元,占预算102.3%,主要包括: 湖北银行股权分红收入1597万元;荆州市水务集团股权分红收入833万元;湖北省鄂西生态文化旅游圈投资有限公司2014年分红收入23万元。
④转移性收入35万元。
2、预算总支出5599万元,占预算的91.0%。
①国有企业资本金注入支出1521万元,占预算65.8%,主要包括:(1)荆州市地方铁路公司机务检修库支出30万元,(2)荆州先行运输集团有限公司郢城客运枢纽站建设配套支出100万元,(3)荆州市南湖机械总厂雷达生产自制检测设备配套资金100万元,(4)荆州市公共交通总公司智能电子站台支出200万元,(5)荆州市城市建设投资开发公司收购捷盛公司持有的湖北银行股份支出1091万元。
③转移性支出-缴入公共预算511万元,占预算100%。
3、平衡情况:收支相抵,当年结余456万元。
1、预算总收入264886万元,占预算的99.0%。
①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179250万元,占预算96.6%;其中:本级缴费收入76449万元,中省转移支付62466万元,省级统筹缺口补助30570万元;
③失业保险基金7484万元,占预算102.1%;
⑤工伤保险基金3169万元,占预算106.7%;
2、市直社会保险预算总支出285135万元,占预算的109.5%。
①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202593万元,占预算110.1%(待基金决算后,缺口部分省补80%);
③失业保险基金4826万元,占预算71.4%;
⑤工伤保险基金2391万元,占预算104.5%;
3、平衡情况:收支相抵,当年支大于收20249万元,历年滚存结余79547万元。
近年来,市财政部门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各位代表、委员的监督支持下,坚持保运转规范管理、促发展竭尽全力、惠民生循序渐进、强队伍内外兼修,努力实现“四个转变”,即从会计出纳到参谋助手的转变、从单一保障向全面覆盖的转变、从静态算帐向动态营运的转变、从分钱到管花钱效果的转变。“十二五”时期,荆州市财税工作取得显著成效,地方公共财政预算收入实现了五年三倍的增长。
一是按照《预算法》要求,市直部门预算编制逐步科学化。(1)“两提前两同步”的总体工作目标得到落实。同步启动政府预算和部门预算编制工作,同步提交市人代会审查和批准。(2)项目支出绩效管理机制初步建立。对项目库进行了全新设计与流程再造,项目统筹整合效果明显,2016年纳入部门预算项目比2015年减少302个,下降20.4%。(3)结余结转资金统筹成效显著。统筹结余资金9984万元用于保障预算单位工作需求。(4)通过“开前门、堵后门”,部分支出列支渠道得到规范。204家单位通过 “伙食补助费”科目编列了工作午餐支出; 208家单位通过 “其他工资福利支出”和“劳务费”编列了聘用人员经费; 186家单位编列了不可预见费。 (5)“三公”经费预算进一步下降。2016年“三公”经费预算下降15%。(6)核查部门预算人员,人员信息做到了 “人员身份证信息真实、人员生存状态真实、人员工资关系真实”。利用公安部门的居民身份信息库,甄别出身份信息不实和重复申报的人员94人次,预算单位已在“二上”时予以改正。
三是“推公开、问绩效”,政府预算公开、部门预算公开、转移支付专项资金公开、三公经费公开机制已经建立,不断推进“花钱问效、无效问责”的预算绩效管理,建立第三方服务机构备选库及优胜劣汰的奖惩机制。
2、树立公共理念,改善民生事业
3、建立扶持体系,促进经济发展
4、树立营运理念,加快城市发展
二、2016年预算草案
(一)全市地方一般公共预算
城区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为606879万元,比上年完成数552821万元增加54058万元,增长9.8%。其中地方税收收入456358万元, 比上年完成数409692万元增加46666万元,增长11.4%;其中非税收入150521万元,比上年完成数143129万元增加7392万元,增长5.2%。
(二)市直财政收支预算
2016年市直预算编制的支出保障口径,一是加大资金统筹解决力度,充分发挥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益,从现有政府专项资金中统筹解决市委、市政府重点工作需求;二是加大对社保发放的保障力度,确保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改革顺利实施;三是加大对精准扶贫、村干部报酬市级配套资金等政策需求的保障力度;四是落实改革政策,加大对工资改革和公车改革、奖励性工资等个人待遇的保障力度;五是按照分类保障原则,对于取消和暂停行政事业性收费、政府性基金的行政及公益一类单位按部门预算编制口径保障;公益二类单位,保障其在职在编和离退休人员的工资、保险和公积金。
地方一般公共预算
(1)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98018万元,比上年完成数(下同)增长5%;主要根据征管部门测算数据编列。
①专项收入19011万元,增长47.7%,主要是土地出让收益提取水利建设资金结转收入缴库;
③罚没收入9568万元,下降37.5%;
⑤国有资本经营收入1874万元,增长109.4%,主要为国有资本经营收入征缴扩面及上缴比例提高所致;
(2)转移性收入:根据现行财政体制和相关政策规定,结合上年预算执行情况,预算转移性收入505154万元,比上年预算增长27.0%。
①返还性收入27721万元,比上年预算(下同)增长9.9%,按上年决算数编列;
③专项转移支付44261万元,下降10.8%,主要是市直部门通过2016年部门预算编列的转移支付减少5360万元;
⑤预算稳定调节基金7000万元,主要是按照建立跨年度预算平衡机制的要求,结合当年财力状况,通过调入预算稳定调节基金保障机关事业单位养老金发放。
2、预算总支出为603172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增长23.8%,其中:
分支出科目:
②公共安全支出48083万元,增长26.6%,主要是执法部门办案费上年结转列本年支出7343万元;
④科学技术支出19917万元,增长211.0%,主要包括扶持企业科技创新支出6100万元、科技产业投资基金3450万元、科技研发资金3123万元、智慧城市支出1750万元、科技人才支出600万元等。
⑥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29888万元,增长65.7%,主要增支项目包括本级新增企业养老保险支出2700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补助7000万元、各项社保配套资金1000万元,中省提前通知城镇职工养老保险转移支付增加21005万元;
⑧节能环保支出8920万元,增长24.8%,主要是中省转移支付增加1515万元;
⑩农林水支出49662万元,增长72.6%,主要是上年结转本年支出3100万元,通过部门预算编列的中省转移支付新增2500万元,从土地出让金中提取的水利资金7263万转列一般预算支出;
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10333万元,下降47.7%,主要是上年预算在本科目列支的扶持企业科技创新支出按要求列支到其他科目;
国土海洋气象等支出1231万元,下降90.6%,主要是原列预算的国土整治转移支付属一次性收入,今年没有此因素;
粮油物资储备支出1079万元,下降20.0%,主要是保障重要物资储备工作及单位工作经费;
其他支出2000万元。主要是部门预算中编列的中省转移支付。
分项目:
②调整完善财政体制上解-899万元;
④地方一般债务还本付息支出10000万元,
1、政府性基金预算总收入309379万元,比上年完成数(下同)下降29.1%。
①新型墙体材料专项基金 600万元,下降51.7%;
③土地收益金14527万元,下降9.9%;
⑤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260852万元,下降21.1%;
⑦港口建设费120万元,下降5.5%;
⑨彩票公益金2822万元;
2、政府性基金总支出309158万元,比上年完成数下降13.7%。
①资源勘探电力信息等支出531万元,下降20.3%;
③城乡社区支出302058万元,增长1.8%;
3、平衡情况:收支相抵,结余221万元。
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总收入6896万元,比上年完成数(下同)增长13.9%。
①利润收入1874万元,增长918.5%,主要为国资资本经营收入征缴扩面及上缴比例提高所致;
③其他国有资本经营收入3442万元,增长68.3%。
2、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总支出6896万元,增长13.9%。
①国有企业资本金注入支出3800万元,增长149.8%;
③转移性支出-缴入公共预算845万元,增长65.4%;
3、平衡情况:收支相抵,预算平衡。
1、社会保险预算总收入293832万元,比上年完成数增长10.9%。
①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147976万元,下降17.4%,主要原因是省级统筹缺口补助政策调整,2016年缺口补助将于2017年下达,与上年相比少编制缺口补助收入54359万元;
③失业保险基金6575万元,下降12.1%;
⑤工伤保险基金3016万元,下降4.8%;
2、社会保险预算总支出340863万元,增长30.9%。
①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215265万元,增长6.3%;
③失业保险基金5711万元,增长18.3%;
⑤工伤保险基金2422万元,增长1.3%;
3、平衡情况:收支相抵,支大于收47031万元,历年滚存结余32516万元。
当前正处于改革转型时期,经济下行压力依然较大。面对新常态与新挑战, 2016年的财政工作主要任务是:
(二)稳增长,认真落实积极财政政策。继续加大力度支持新建城区功能建设。做好政府债券置换,提高政府融资能力。用好用足棚户区改造政策,支持中心城区房地产业稳定增长。严格执行中省取消收费的各项政策,全面完成“营改增”税收政策调整,改善企业经营环境,降低企业经营成本。
(四)补短板,积极增加基本公共服务供给。继续优化支出结构,把保障和改善民生作为公共财政支出的优先方向,以教育、社保就业、医疗卫生、节能环保、住房保障等为支出重点,加大对新型城镇化支持力度,加大对“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扶持力度,加大对“美丽中国”建设项目的支持力度,加大对精准扶贫工程建设的支持力度。积极探索推广PPP投融资模式,加大基础设施建设投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