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投诉】荆州恒信春秋府二期违规交房 |
提交人 | 李先生 | 受理单位 | 市住建委 |
内容 | 李先生:荆州恒信春秋府二期6栋合同约定6月28日交房,通知业主交房收房,但是基本的《房屋质量合格证明》《空气质量检查报告》《住宅质量保证书》概不提供,诱导业主缴费才能验房,验房的时候告知房屋通电需要业主亲自去供电局开通。业主在收房之后去供电局开通电,结果供电局工作人员告知春秋府6号楼还未经过验收,无法办理电力业务。开发商在什么都不具备的情况下采取欺骗欺诈手段诱导业主收房构成违法行为。严重损害了业主的利益。希望有关部门能高度重视!能给予处理! |
回复 | 市住建委:请业主仔细查阅合同,依法合理维权。 |
处理时间 | 2018-07-0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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