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划定高污染燃料禁燃区和秸秆垃圾禁烧区的通告》于2017年8月22日至9月15日,通过荆州市政府门户网站公开征求社会各界的意见。截止9月20日,共收到意见回复4条,经法制办审查采纳2条。从意见回复情况看,普遍支持重新划定禁燃区和禁烧区,并建议市环保部门加强监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