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公布《www.248365365.com/关于国家级水生生物保护区全面禁捕的通告》(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社会各界的意见。欢迎各界人士发送电子邮件或以信函方式提出修改意见和建议。
公开征求意见起止时间:2018年5月18日—5月23日
通讯地址:www.248365365.com/法制办公室 邮编:434000
传 真:0716-8254881
电子邮箱:jz.fzb@163.com
www.248365365.com/关于国家级水生生物
保护区全面禁捕的通告
(征求意见稿)
为切实保护长江流域水生生物资源,修复渔业生态环境,根据《农业部关于公布率先全面禁捕长江流域水生生物保护区名录的通告》(农业部通告〔2017〕6号)和《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落实我省长江流域水生生物保护区全面禁捕工作的通知》(鄂政办电〔2017〕116号)等相关规定,市人民政府决定对长湖等水生生物保护区实施全面禁捕。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本通告所称禁捕范围,是指列入省水生生物保护区禁捕名录范围,并由市本级负责管理或者跨县、市区域范围的水生生物保护区。具体包括长湖鲌类国家级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庙湖翘嘴鲌国家级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洈水鳜国家级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和洪湖湿地国家级自然保护区。
二、自2018年7月1日起,禁止在本通告规定的禁捕范围内以任何形式捕捞水生生物(含螺、蚬、虾、蟹、贝等),并停发渔业捕捞油价补贴资金。
三、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各县级人民政府具体负责本辖区内水生生物保护区全面禁捕工作。未列入本通告禁捕范围,但纳入市全面禁捕水生生物保护区名录的其他水生生物保护区,应同步开展全面禁捕工作,确保在2018年8月1日前完成。
四、2018年6月30日前,属地渔业主管部门必须收回、注销禁捕范围内的渔业捕捞许可证,保护区禁捕水域内所有捕捞船只、捕捞网具必须全部上岸。
已获得捕捞许可证的渔民,由属地人民政府按照国家、省相关政策依法予以安置。
五、所有渔业生产单位和个人必须遵守禁捕规定。违反规定进行捕捞的,由渔业行政主管部门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等法律法规规定依法予以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六、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规定依法予以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七、鼓励广大群众劝阻、制止和举报违法捕捞行为。举报电话:洪湖湿地局0716-2088002;长湖管理局0716-8107015;庙湖管理处0716-8615106;洈水水库管理处0716-6582764。
附件:荆州市全面禁捕水生生物保护区名录
荆州市全面禁捕水生生物保护区名录
序号 |
行政区域 |
保护区名称 |
1 |
石首市 |
湖北长江天鹅洲白鱀豚国家级自然保护区 |
2 |
洪湖市 |
湖北长江新螺段白鱀豚国家级自然保护区 |
3 |
洪湖市、监利县 |
洪湖湿地国家级自然保护区 |
4 |
监利县 |
监利县何王庙长江江豚省级自然保护区 |
5 |
监利县 |
长江监利段四大家鱼国家级水产种质资源 保护区 |
6 |
洪湖市 |
杨柴湖沙塘鳢刺鳅国家级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 |
7 |
公安县 |
淤泥湖团头鲂国家级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 |
8 |
荆州市纪南生态文化旅游区 |
长湖鲌类国家级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 |
9 |
石首市 |
上津湖国家级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 |
10 |
洪湖市 |
洪湖国家级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 |
11 |
荆州市纪南生态文化旅游区 |
庙湖翘嘴鲌国家级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 |
12 |
公安县 |
牛浪湖鳜国家级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 |
13 |
公安县 |
崇湖黄颡鱼国家级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 |
14 |
松滋市 |
南海湖短颌鲚国家级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 |
15 |
松滋市 |
洈水鳜国家级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 |
16 |
松滋市 |
王家大湖绢丝丽蚌国家级水产种质质源保护区 |
17 |
荆州市荆州区 |
金家湖花?国家级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 |
18 |
洪湖市 |
红旗湖泥鳅黄颡鱼国家级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 |
19 |
石首市 |
胭脂湖黄颡鱼国家级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 |
20 |
监利县 |
东港湖黄鳝国家级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 |
21 |
洪湖市 |
白斧池鳜省级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 |
22 |
石首市 |
中湖翘嘴鲌省级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