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版英文版云上荆州魅力荆州今天是:
首页 > 新闻中心 > 动态扫描 > 部门动态 > 正文
市民政局确保“民政服务机构安全管理月”活动取得实效
信息来源: 市民政局 | 发布时间:2018-07-04 09:30

    根据省厅转发民政部办公厅《关于在全国民政系统开展2018年“民政服务机构安全管理月”活动的通知》(民电〔2018〕62号)精神,荆州市民政局高度重视,快速行动,认真部署,扎实推进活动在全市民政系统有序开展。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组织建立了由局长任组长,局党组成员任副组长,各科室负责人任组员,局机关办公室主任兼任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的荆州市“民政服务机构安全管理月”活动领导小组。落实局党组责任,压实主体责任,一层抓一层,层层抓落实,从组织体系上确保此次活动落到实处。

    二是细化隐患排查。接到通知后,市民政局高度重视,根据文件要求,结合往年活动经验,经局党组一致同意,局办公室印发《关于开展“端午节前全市民政服务机构安全隐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实施方案》(荆民办发〔2018〕16号)。此次行动方案结合荆州市民政服务机构实际,以彻底排查安全隐患为目标导向,细化消防安全隐患排查要点14项,食品安全隐患排查要点6项,值班值守检查要点3项,确保专项行动有措施、可落地、有实效。

    三是领导带队督查。由市民政局主要领导带队,从各科室抽调人员分8个督查组,采取明查与暗访相结合的方式,对各县(市、区)直属民政服务机构进行随机抽查,对去年检查存在较多问题、人员密集的民政服务机构进行重点督查,对市民政局直属单位进行全覆盖督查,确保此次专项行动不走过场。

    四是分阶段整治。此次专项行动分为自查自改、督查整治、工作总结三个阶段,要求各级民政系统对照排查要点,按照《全市民政服务机构安全隐患排查整治自查自改情况登记表》建立安全隐患排查台账,实施定整改方案、定资金来源、定项目负责人、定整改日期“四定”机制落实隐患整改,对自查自改阶段未认真落实,检查走形式,排查走过场的单位将予以通报批评。要求各级民政系统在工作总结阶段认真查摆问题、总结经验,寻找问题来源、建立长效解决机制,确保全市民政服务机构安全。

    五是强化宣传培训。市民政局要求各级民政系统通过安全警示教育、宣传栏、LED屏、宣传手册、“两微一端”、媒体渠道等宣传方式和途径,加强安全管理宣传,强化安全管理意识,让全市民政服务机构人员深刻认识到安全管理的重要性和必要性,认真践行“生命至上、安全发展”的理念。全市各级民政机构要认真开展消防培训和灭火逃生演练,以培训提升消防意识,以演练提升应急能力,市民政局组织局机关干部、直属单位分管安全工作领导、安全管理人员进行了统一的培训和演练。

    经过此次对全市共计203家民政服务机构安全隐患自查督查主要发现的消防安全验收手续不健全、安全管理制度建立不规范、部分机构缺少安全培训和演练、基础安全设施不完善、食品安全管理不规范、建筑安全和防火等级存在隐患等问题。下一步,荆州市民政局将采取加强培训、规范管理、关停并改、强化问责等手段,全方位加强排查出隐患的整治督办落实工作,延续“民政服务机构安全管理月”活动精神,继续强化全市民政服务机构安全管理工作,把安全管理工作抓实抓细抓常,切实强化安全管理工作责任,提升全市民政机构领导干部和工作人员的安全意识,加强安全管理宣传工作,提高安全管理和应急处理能力,切实保护民政服务对象的生命财产安全。

 

 

0
网站地图|站内搜索|联系我们|站内声明
主办:荆州市政府办公室
承办:荆州市政府政务公开和电子信息办公室 荆州新闻网
网站新闻支持:荆州日报、荆州电视台、荆州人民广播电台
网站标识码:4210000002
地址:荆州市江津西路262号
电话:0716-8278407 0716-8461111
鄂ICP备05028271号
鄂公网安备 42100202000199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