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委第四巡察组正式进驻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始对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展为期两个月的巡察工作。本次巡察将紧扣“六项纪律”,紧盯“三大问题”,紧抓“三个重点”,发现问题,形成震慑,推动改革,促进发展。
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肖志坚表示,要把此次巡察工作视作一次自我剖析、自我认识、自我提高的机会,主动查找不足,认真整改。认真落实“一岗双责”,推动法院工作不断实现新发展。
市委第四巡察组办公地点设在市中级人民法院大楼二楼,巡察期间设举报电话:0716—8025081、17720354504;同时在市中级人民法院大门和巡察组办公地点门口设置举报箱,24小时接受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