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荆州市司法局2017年度信息公开情况报告
信息来源: www.248365365.com/网 | 发布时间:2018-03-07 15:35

    本年度报告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由湖北省荆州市司法局编制。全文包括概述、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情况、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和申述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和减免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及改进措施等。本报告所列数据自2017年1月1日至2017年12月31日。本报告的电子版将发布在“荆州司法行政网”(http://sfj.jingzhou.gov.cn/),若对本年报有疑问,请与荆州市司法局政务信息管理科联系(地址:江津西路282号,邮编:434000,联系电话:0716-8527523,传真电话:0716-8527550)。

    一、概述

    推进政府信息公开是我局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重要举措,是深入推行政务公开,转变政府职能,实现管理创新,建设人民满意的服务型政府机关的一项重要工作。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精神,我局进一步加强了政务信息公开建设,加大了法治建设宣传力度,增进了与群众的沟通交流,有效拓宽了社会各界的监督渠道。2017年,我局在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基础上,严格按照省、市两级政府要求及《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认真做好政府信息公开情况统计报送工作的通知》(鄂政办发﹝2014﹞39号)要求,进行了专门研究部署,完善单位内部的信息报送机制,及时调整栏目、更新网站信息,推进政务公开和政府信息化工作,促进科学、民主、依法行政和增强政府工作透明度,截至2017年底,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制运转正常,政府信息公开各项工作稳步推进,并在深化公开内容、建立和完善各项制度、规范公开载体形式、加强基础性建设工作等方面取得了新的进展。我局结合自己实际情况,积极完善信息公开指南和目录编制工作,及时更新荆州司法行政网信息公开内容,建立健全信息依申请公开的工作机制和办理流程,明确信息公开主体内部的申请受理、审查、处理、答复等各个办理环节的具体要求,切实做到人员到位、措施到位、责任到位。同时,我们在对原有门户网站管理办法等进行修改完善的基础上,今年又进一步落实了政府信息公开的程序,严把保密关,严格遵守《保密法》等法律法规规定,严格审核程序,坚持业务科室主办、局办公室审核把关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理制度,确保依法、准确地答复申请人。规定网站信息内容由局办公室总体负责,综合性信息由办公室进行审核把关,业务性信息由各业务科室分管局领导进行把关,明确网站各栏目的负责科室和责任人,形成了分工明确、审核严格、协同配合、共同推进的工作格局,全年没有出现泄密事件。为更好地方便人民群众,我局根据工作需要,对政府信息公开的目录进行了进一步调整优化,包括政务动态、信息公开、网上办事、公众互动、业务工作等,完善了政务信息公开指南、公开目录,规范了司法局的信息公开制度,及时、准确地利用新闻媒体对外发布信息,确保了信息公开工作深入推进,逐步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依法获取我局相关信息,增强了我局业务工作的透明度,信息公开各项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

    (一)加强政府信息公开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

    1、加强组织领导。局机关建立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由局党委书记、局长刘汉平同志任领导小组组长总体抓,党委委员、副局长刘力同志分管具体负责,局办公室具体负责全局政务信息工作,局政务信息管理科负责后台维护。

    2、加强平台建设。对于主动公开信息,我局主要采取网上公开形式,并通过对外公开电话(0716-8527512)接受群众咨询,发挥好微信公众号“法智今微”和微博“法治荆州”两大平台作用,及时推送法治信息,告知或者指引获取有关政府信息的途径和方式。

    3、规范工作流程。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内容由政务信息管理科报送到市政府电子政务办公室,并及时督促相关业务科室更新我局网站信息内容。

    4、建立督促检查和监督考评制度。局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对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行督促检查,同时接受市政府信息公开有关部门的检查和考评。

    (二)建立完善政府信息公开规范与制度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要求,为进一步做好我局政务信息公开工作,提升工作的透明度,结合工作实际,经局党委研究并制定了《荆州市司法局政务信息公开制度》和《荆州市司法局信息报送工作制度》。

    (三)认真抓好政府信息公开基础工作

    1、完善政府信息公开指南、政府信息公开目录体系,及时更新信息。我局按照统一的规范,分别编制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并按照规定将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全文电子化,上传至市政府门户网站。

    2、加强电子政务建设,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效率。由局办公室牵头负责全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发布、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受理、公文类政府信息目录备案等工作;并及时接受办事人员咨询并答复,既方便了群众获取政府信息,也有利于加强政府信息公开的工作管理,提高工作效率。

    (四)严格落实保密审查工作

    根据《保密法》的相关规定,对需公开的信息进行严格审查,确保对外公开信息的真实。

    二、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情况

    (一)公开内容

    按照《条例》规定及市委、市政府的工作要求,根据我局职能范围,通过局门户网站主动公开的信息包括:公众互动、网上办事、信息公开(包括计划规划、财政资金、人事任免、政府采购等)、政务动态(包括部厅动态、党政新闻等)网站导航等六大类项目的信息,为公众查询和了解我局工作信息发挥了重要作用。通过在我局门户网站以及“中国律师网”、“湖北法治网”、“湖北司法考试网”等3个专业网站对涉及到包括律师公证管理工作、基层司法行政工作、法制宣传和依法治理工作、司法鉴定管理工作、社区矫正和刑释解教人员帮教安置工作、法律援助工作、法学教育工作、国家司法考试工作、法制工作、行政管理工作等10类事项进行了公开。

    2017年度,我局主要依托荆州市司法局门户网站——“荆州司法行政网”公开政务信息,重要会议及活动、专题整训、宣传教育等重大事项也通过政府网站的政务公开栏向公众公开。2017年度我局累计主动公开政府信息2416条(不同渠道和方式公开相同内容的信息计856条)。其中在荆州市司法行政网站中公开1506条(包括机构职能类、法规政策类、业务类、工作动态类等信息),“法治荆州”微博发布信息493条,“法智今微”微信发布信息894条,局领导参加荆州人民广播电台《荆州之声》在线访谈2次;我局共主动在省、市、区媒体上公开政府信息286条。

    (二)公开形式

    在主动公开的信息工作中,为方便公众了解信息,我局在采用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形式上做了如下工作:

    1、凡是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全部在网站公开。

    2、部分重要的主动公开信息同时通过报纸、电视等公共媒体予以发布。

    3、群众既可以从市局网站查阅和下载有关已公开的政府信息,也可以查询到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

    三、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情况

    2017年,我局没有收到任何要求公开政府信息的申请,依申请公开数为0件,没有举行社会听证会。

    四、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和申述的情况

    2017年,我局未发生针对本部门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未收到各类针对本部门政府信息公开事务有关的申诉案、信访及举报。

    五、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和减免情况

    本年度及历年来我局均无政府信息公开收费,亦无减免情况。

    六、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改进措施

    2017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在深化政府信息公开内容、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制度规范,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基础等方面取得了新的进展,但政府机构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内容与公众对法治宣传教育日益增长的需求还存在一些差距,公开的及时性、便民性需要进一步提高。结合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提出以下三个方面改进措施:

    1、明确工作职责,按照“一感两度两率”工作部署,根据局工作职能和职责任务,扩大信息公开范围。推行行政权利的公开透明运行,在法治宣传教育、行政处罚等社会关注事项政府信息公开方面有新的突破,保证司法行政工作信息宣传的完整性和准确性,努力提升荆州司法行政工作的群众知晓率、影响力。

    2、用好信息公开新平台,以“荆州司法行政网”为主体,加大“两微一端”互动力度,做到全方位、立体式的政务信息公开平台。

    3、处理好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和保密工作的关系,我局将进一步加强保密和信息安全保护工作,严防失泄密事件发生。加强工作人员信息安全保密常识的学习,严格把握“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这条准则,进而推进政务信息公开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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