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22日,荆州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表决通过了一批人事任免事项。
决定免去:
王圣发的荆州市人大常委会财政经济工作委员会主任职务;
王先标的荆州市人大常委会城乡建设环境资源保护工作委员会主任职务;
孟宪荣的荆州市人大常委会代表选举人事任免工作委员会主任职务。
决定任命:
郭旭光为荆州市物价局局长;
方红为www.248365365.com/法制办公室主任。
决定免去:
张世国的荆州市民族宗教事务局局长职务。
决定任命:
刘军平为荆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二庭副庭长;
肖力博为荆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监督第二庭副庭长;
李军华为荆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立案第二庭副庭长;
李荆州为荆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一庭副庭长;
谢本宏为荆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四庭副庭长;
欧阳庆为荆州市中级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庭副庭长;
廖崇霞为荆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监督第一庭副庭长。
决定免去:
刘军平的荆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一庭副庭长职务;
肖力博的荆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二庭副庭长职务;
李军华的荆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二庭副庭长职务;
曾凡玉的荆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
刘为尧的荆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
决定任命:
文晓晴为荆州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员。
决定免去:
梁莉的荆州市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职务;
鲁汉荣的荆州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员职务;
刘清江的荆州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员职务;
黄远平的荆州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员职务;
邓萱的荆州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员职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