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荆州市农业行政执法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情况汇报
信息来源: www.248365365.com/网 | 发布时间:2017-11-18 11:08

    今年4月以来,根据《中共湖北省纪委印发<关于2017年开展作风建设突出问题专项治理的总体方案>的通知》及《湖北省农业系统开展农业行政执法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实施方案》要求,荆州市农业局党组高度重视,采取全面自查自纠、重点督查整改、建立长效机制等方面,深入开展了农业行政执法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取得了显著成效。现将有关情况汇报如下:

    一、所做的主要工作

    (一)成立工作专班。市农业局成立了由市委农办主任、市农业局党组书记、局长黄君同志任组长,局党组成员、副局长易怀铭同志任副组长,市水产局、市畜牧兽医局、市农业执法支队、市农机安全监理所等局属单位负责人及局法规与行政审批科、能源办、农安办等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市农业行政执法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明确工作职责,夯实工作基础,确保农业行政执法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落到实处。根据市政府法制办统一要求,我们确定并报送分管副局长易怀铭同志为荆州市行政执法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专班负责人,局法规与行政审批科科长陈洪忠同志为联络员。同时,各县(市、区)农业局也按省、市要求先后成立了工作专班,负责抓好本辖区农业行政执法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

    (二)制定实施方案。根据省纪委、省农业厅和市政府法制办总体要求,我们结合全市农业行政执法工作实际,经认真研究、讨论,制定了《荆州市农业局关于开展农业行政执法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的实施方案》(荆农办〔2017〕10号),明确了工作目标、治理重点、方法步骤和时间节点,对全市农业行政执法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进行整体安排部署。市直执法单位和各县(市、区)农业局也结合自身实际制定了实施方案,对自查自纠、重点检查、整改提高等三个阶段的工作任务进行细化。

    (三)公开举报方法。我们及时在荆州农业信息网公开了举报电话、邮箱,主动接受社会各届监督,积极受理群众投诉举报(举报电话:0716-8447854,投诉信箱:649308589@qq.com 。市直执法单位和各县(市、区)农业局也采取多种形式公开了举报电话、邮箱,荆州市农业执法支队在荆州小北门农资大市场设立了举报信箱,在企业和干部职工开展了农业执法突出问题的问卷调查。江陵县农业局在江陵县人民政府网县农业信息板块公布了举报电话。

    (四)精心组织实施。4月21日,在全市农办主任、农业局长会议上,市委农办主任、农业局局长黄君要求:各县(市、区)农业局、局机关相关科室、局属相关单位要切实加强领导,高度重视农业行政执法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严格做好自查自纠、督促检查工作,对发现的问题认真整改,确保治理工作取得实效。会上,我们印发了《荆州市农业局关于开展农业行政执法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的实施方案》,要求各单位确定一名专项治理工作信息联络员,及时报送、交流专项治理工作相关信息、典型经验。5月12日,在全市农业法制工作会议上,分管局领导对专项治理工作再次作出强调,要求各单位按照方案和时间节点做好自查自纠工作。5月18日,在局党组会议上,传达学习了全市行政执法突出问题专项治理专班工作会议精神,专题研究、讨论了农业行政执法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同时,局分管领导还多次召集农业行政执法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专班会,带队对市直农业系统执法单位专项治理工作开展督办检查。8月24日,我局召开市直农业系统行政执法突出问题专项治理个人自查工作动员会,对个人自查工作进行安排部署,提出了要求。9月13日,召开了全市农业系统行政执法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推进会,各县市区农业局分管领导、法规科长,局机关相关科室和市直农业系统相关单位负责人参加会议。会上,传达了全省农业系统行政执法突出问题专项治理转段工作会议精神;通报全市2017年4至8月农业行政执法突出问题专项治理进展情况;各县市区汇报交流了前段工作情况;市政府法制办副主任肖书生到会作了讲话指导。会议对下段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9月7日,市农业局在市法制办组织的全市行政执法突出问题专项治理重点抽查中综合得分93.5分。

    (五)认真开展自查。对照治理目标和重点,市、县两级农业部门围绕农业行政执法工作中存在的不严格、不公正、不规范、不廉洁、不文明等5个方面问题认真开展了自查,对2015年以来历史遗留积案、群众信访举报和行政执法卷宗进行了梳理,全市农业系统共清查出964个具体问题(种植业313个、畜牧业248个、水产135个、农机231个、经管37个),其中市直农业系统清查出85个具体问题(种植业56个、畜牧业20个、水产4个,农机3个、经管2个)。荆州市农业执法支队对2015年以来办理的农业行政执法案卷、受理的农民信访投诉进行了全面清查,清查执法卷宗282件、农民信访投诉148项,查出56个具体问题,其中41个问题属于农业行政执法案卷不规范,11个问题属于在规定时限内农业行政执法案件未结案,3个问题为执法检查未着装、执法检查未主动出示执法证件及部分执法案卷文书字体、格式不标准,1个问题为处置农民信访投诉不及时;荆州市畜牧兽医局清查出20个具体问题,主要为执法中有时未出示执法证件、立案审批表中未指定执法人员等;市水产局清查出4个问题,主要是执法中未及时出示执法证件;市农机安全监理所清查出3个问题,主要是执法过程不规范;市农村经济经营管理局清查出2个问题,主要是执法不到位。

    按照省农业厅和市政府法制办关于开展行政执法个人自查和部门审查工作的要求,市直农业系统共183人参加个人自查,发现问题175个,集中表现在执法不严格、不规范、不文明等3个方面。

    (六)参与案卷评查。根据市政府法制办关于开展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工作的要求,市农业局积极准备,认真组织,对2015年1月1日至2017年6月30日期间办理的农业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类案件进行全面清理,并建立台账。2015年,市直农业系统共办理农业行政处罚149件、农业行政许可148件;2016年,办理农业行政处罚132件、农业行政许可121件;2017年1-8月,办理农业行政处罚103件、农业行政许可69件。按照市政府法制办随机抽查的要求,市农业局向市政府法制办报送了20件农业执法案卷(行政许可案卷5件、行政处罚案卷15件)参加全市执法案卷集中评查,有3件执法案卷被评为优秀案卷。

    (七)开展督导检查。为进一步了解各县(市、区)农业行政执法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开展情况,将专项治理工作引向深入,8月1日至3日,副局长易怀铭带领局专项治理工作督察组赴荆州区、沙市区、荆州开发区开展督查;8月7日至8日,局督导组又对洪湖市、监利县农业行政执法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进行督导检查。督察组通过听汇报、座谈、实地检查的方式对5个县市区农业行政执法突出问题专项治理进行了认真检查。督察组充分肯定了5个县市区前段的工作成绩,同时也严肃地指出工作中存在领导重视不够、自查自纠不深入、问题整改不及时等问题。要求对第一阶段(自查自纠阶段)要做好回头看,对自查发现的一般性问题要立行立改;对一时难以整改的列出时间表,做好台账,研究整改措施,逐步整改到位;对涉及党员干部的违纪违规问题线索,要及时移送纪检监察机关调查处理。要提高思想认识,遇到困难不懈怠,主动作为不缺位,认真履职不敷衍,将农业行政执法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抓实抓细抓好。

    (八)对标进行整改。针对清查出来的问题,我们建立了问题清单和台账,明确责任领导和责任人,限期进行整改。全市农业系统自查自纠阶段共发现495个问题,已整改完成268个。一是立行立改。对执法检查未着装、执法检查未主动出示执法证件等一般性问题要求立即进行改正。对市农业执法支队办理的11起在规定时限内未结案的农业行政执法案件,其中7起已落实到相关领导和责任人督促企业结案,2起在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期满后,将及时下发履行行政处罚决定催告书,对逾期仍不履行的1起行政处罚案件,已于本月移交人民法院强制执行。二是严肃问责。对荆州市农业执法支队2016年9月处置荆州区川店镇松原村农民朱向前等4人种子纠纷投诉不及时的问题,局党组对执法支队主要领导、分管领导、相关执法人员给予了行政警告、诫勉谈话、通报批评等处理。该事件发生后,市农业执法支队立行立改,迅速制定了《农资纠纷调解办法》;设计了一套农资纠纷调解文书;在支队办公楼109室建立了行政调解室并配置了同步录音录像设备;将相关调解制度上墙,严格实行农资纠纷调解痕迹管理,极大地促进了农业执法规范化建设。三是强化教育。针对执法办案、执法文书不规范等问题,我们将加强对行政执法办案人员的培训教育,强化法律意识,规范办案行为,提升办案能力和水平。四是规范行为。目前,全市农业执法人员已统一办理了“湖北省行政执法证”。市农业执法支队统一了农业行政执法工作服装(春、秋装),配置了12部高清执法记录仪,要求执法人员进行市场执法做到“三个必须”,即必须着执法工作服装、必须配戴执法证件,必须配备执法记录仪。在办公楼专门设置了一间询问室,配置了同步录音录像设备,将询问工作规范、被询问人权利与义务等相关制度上墙,要求执法办案询问调查必须在询问室进行全程录音录像,确保执法调查客观、公正、文明。五是信息公开。10月15日我们将行政执法突出问题整改清单(7个),在农业信息网上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二、存在的问题及今后打算

    今年,我们通过开展农业行政执法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全市各级农业执法部门基本做到了严格执法、公正执法、规范执法、廉洁执法、文明执法,农业执法形象得到了各级政府和人民群众的普遍认可。虽然取得的成效比较显著,但专项治理工作暴露出的一些问题也不容忽视。一是工作不平衡的问题。有的地方领导重视,专班得力,专项治理工作认真扎实;有的地方领导重视不够,专班能力欠缺,工作流于形式,自查工作不深入,发现问题较少。二是避重就轻的问题。自查自纠梳理出来的问题大多集中在“不规范”、“不文明”,很少涉及“不严格、不公正、不廉洁”的问题。三是案卷标准性的问题。现行农业部《农业行政执法文书制作规范》规定的执法文书制作标准没有得到政府法制部门、司法部门的充分认可,在案卷抽查、评查工作时,农业执法部门办理的行政处罚案件不同程度地被认定存在一定瑕疵。针对存在的问题,今后我们将重点做好三个方面工作。

    一是全面巩固专项治理成果。在专项治理整改提高阶段中,全市各级农业执法部门针对存在的突出问题,强化源头治理,健全规章制度,实施了一系列整改措施,确保突出部门得到整改和根治。下段,我们将把全市各级农业执法部门制订的相关措施进行收集和整理,在充分调研、论证的基础上,力争出台几个规范性文件,全面巩固专项治理成果,进一步规范、指导农业执法工作。

    二是全面督导问题整改。重点对全市各级农业执法部门在自查自纠、重点检查阶段中,存在的一时难以整改的问题,要根据各部门列出的整改时限表,全面逐项督导整改到位。对涉及党员干部的违纪违规问题线索,及时移送纪检监察机关调查处理。整改中,对有关部门在专项治理过程中不积极、不配合、不按时按要求完成工作任务的,予以通报。情况严重的,由市纪委派驻市农业局纪检组约谈相关责任人。

    三是全面开展规范化建设。要积极争取财政资金支持,严格按照农业部《农业综合执法规范化建设标识标志应用规范》要求,在全市大力开展农业行政综合执法规范化建设,确保做到机构规范化、装备齐全化、管理制度化、程序合法化、执法规范化。同时,加强执法人员能力建设,采取专家讲授、案例研讨、案卷点评、文书制作实操等多种形式,积极组织开展专题培训活动,不断增强执法人员法律意识,规范办案行为,提升办案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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