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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市治理长江干线非法码头工作情况通报
信息来源:www.248365365.com/网| 发布时间:2017-09-05 15:01

    各位记者朋友、同志们:

    大家上午好!

    欢迎参加市政府新闻发布会。今天新闻发布会的主题是通报我市长江干线非法码头治理工作情况。

    出席今天新闻发布会的领导是:荆州市交通运输局局长范本源同志,市港航局局长陈义宏同志。

    今天发布会的议程有两项:一是通报我市长江干线非法码头治理工作情况,二是回答记者提问

    长江是中华民族的母亲河。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长江黄金水道的保护、利用和开发。2016年,习近平在重庆推动长江经济带发展座谈会上指出,当前和今后相当长的一个时期,要把修复长江生态环境摆在压倒性位置,共抓大保护,不搞大开发。荆州位于长江之腰,长江干线航道里程达483公里,左右岸线总长601公里,在全省居首位,水运发展优势得天独厚。保护好、利用好、开发好稀缺的岸线资源意义深远、责任重大。2016年以来,我市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有关长江干线非法码头治理工作,已经取得了阶段性重要成果。

    首先,请市交通运输局局长,也是我市的市长江干线非法码头治理联席会议办公室主任范本源同志,通报我市长江干线非法码头治理工作情况。

    为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共抓大保护、不搞大开发”,以及“把修复长江生态环境摆在压倒性位置”的重要指示精神,2015年底,国务院即安排部署开展了长江干线非法码头治理工作,省委省政府也高度重视,先后5次召开专题会议推进落实。为更好地开展工作,市委市政府即时启动了《荆州港总体规划》修编工作,在源头上严格把关,并统筹砂石码头整治、饮用水源地保护区内码头整治、自然保护区内码头整治、中心城区港口码头整治以及五城同创等相关工作,高位推进。目前,整治工作已进入决战决胜的攻坚阶段。下面,我向大家介绍我市开展非法码头治理工作的有关情况:

    一、基本情况

    2015年,我市共有码头(泊位)498处。经市联席办实地甄别,纳入治理范围的码头(泊位)共有353处(其中砂石码头303处,饮用水源地保护区内码头61处,自然保护区内码头110处,中心城区码头72处,四类应拆码头互有重叠)。这些码头多为简易小码头,在江边零散分布,非法占用港口岸线甚至深水岸线。各类货物尤其是砂石料临江堆放,不仅严重损害城市形象,对城市饮用水和水域生态环境也造成了较大的破坏。

    二、前期工作情况

    2016年,我市完成了78处非法码头取缔工作,并全部达到岸坡复绿标准,江堤生态原貌得到有效恢复。2017年6月27日和8月26日,市政府分别在江陵和石首召开现场会,督办力度大幅度加强,各县市工作进度也不断加快,目前,已取缔码头(泊位)136处。根据要求,全市所有砂石码头必须在10月底前关停;其他非法码头限期规范,否则立即取缔。7月中下旬以来,各县市区整治专班进入“白+黑”“5+2”整治工作常态,要求砂石码头“只出不进”,迅速开展清场工作。各地政府主要领导亲自上阵,密集发布整治通告,面对面宣传整治政策,营造声势,陆域、水域巡查从不间断,日夜奋战,以务实、高效的工作作风确保整治工作落到实处。进入9月份,各地陆续采取码头禁航措施,并同步开展拆迁方案制定、资产评估等工作,为关停取缔打下坚实基础。目前,石首、江陵、公安已经基本完成了砂石码头取缔工作,提前完成了目标任务。

    近期,我市启动了中心城区港口码头整治工作,对中心城区(李埠至观音寺)37.42公里长江岸线的133处码头(泊位)实行整治,标准更高,要求更严。7月20日,市政府发布整治通告,要求中心城区所有砂石码头和饮用水保护区内经营性码头,在10月底前必须全部拆除;2018年6月30日前,完成中心城区其它散货码头的升级改造工作。8月28日起,中心城区砂石码头已实现全面封航,禁止砂石运输船舶停靠,部分企业的作业设备已自行拆除。

    为确保砂石料市场供应,我市已编制完成了《荆州市长江干线砂石集并中心布局方案》,共确定了28个集并中心(点)、66个泊位。目前,集并中心建设工作已经进入了实质阶段,公安、洪湖、江陵、松滋等地建设方案、运营模式等已基本确定,待相关手续批准后即可动工建设。

    根据中央环保督查要求,我市还编制完成了《港口与船舶污染物接收转运处置建设方案》,并报市政府批复。积极开展饮用水源地保护区(61处)和自然保护区(110处)内违法违规码头整改工作。其中,一级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内码头已取缔14处,二级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内码头已取缔2处;自然保护区内码头已取缔59处,正按程序整改销号。

    三、下阶段重点任务及措施

    (一)加快港口规划批复进程。早前,市领导多次带队赴京对接规划环评事宜,目前已取得重大进展,环评审查会预计将于9月中上旬召开。预计9月底前,《荆州港总体规划》即可获批,之后正式实施。

    (二)全面完成砂石码头关停取缔工作任务。2017年9月1日零时起,全市所有砂石码头一律断航,禁止运输船舶停靠,砂石料“只出不进”。2017年10月1日零时起,所有砂石码头一律断水断电,督促码头经营者自行停业拆除;逾期不自行关停的,依法强制取缔,确保在10月31日完成。集并中心建设方案获批后,市联席办将督促各县市尽快组织实施,确保年底前每个县市建成至少一个集并中心(点)。

    (三)加快环保督查问题整改销号。一是在年底前完成县级以上饮用水源一、二级保护区内码头整治工作。二是对自然保护区违法违规码头迅速进行整改,确保年底前全面完成整改任务。三是对无作业附证、无环评手续的危化码头,要求其在9月30日前完善环评手续,否则立即关停取缔。四是积极推动船舶与港口污染物接收转运处置设施建设进程,年内完成25%建设进度。

    四、工作目标

    我市原利用长江岸线71公里,通过整治,将清退岸线54公里,清退率达76%。整治工作全面完成后,我市将以《荆州港总体规划》为框架,充分、合理、规范地利用有限的港口岸线资源,对散货码头进行全面升级改造,进一步加快港口基础设施和集疏运通道建设进程。随着湖北荆州煤炭储配基地(一期)工程、荆州港松滋港区车阳河综合码头(二期)工程等一批重点港口项目的逐步建成,荆州港建设朝着集约化、规模化、大型化、专业化方向行进,持续释放港口“绿色活力”。预计到2030年,我市港口货物吞吐量和集装箱吞吐量将分别达到8500万吨和42万标箱,前景十分广阔。同时,随着城市景观岸线的统一利用和规划,我市城区统一建设沿江绿化带和开放性公园,逐步改善沿江生态面貌,让荆州的城市更加美丽宜居,让荆州人民生活更加美好。

    主持人:接下来进入第二项议程,回答记者提问。

    荆州日报记者:刚才范局长介绍了我市所有砂石码头必须在10月底前关停取缔,剩下只有不到2个月的时间,可以预见有些码头业主可能会有不支持、不配合、不自行拆除的情况,对此,市政府将如何处理,确保年底结账?

    陈义宏:非法码头的成因十分复杂,综合治理难度非常大。早前我们在搞“四城同创”和“五城同创”时,先后取缔过一些码头,建成了沿江绿化带和开放性公园,取得了一定成效。但我们这次的治理行动,较以往集中程度更高,各个县市区统一行动,同步推进。我们的治理决心也更大,中央、省、市政府领导亲自部署,各个部门密切配合,联合行动。更重要的是,从治理之初,我们就一直在对治理对象进行政策解释和宣传,可以说基础工作做得十分扎实,也得到了绝大部分码头业主的理解和支持,营造了良好的治理氛围,。

    针对你提出的问题,在接下来的两个月,我们也有信心来完成了这项工作:

    第一个信心,我们的所有工作都是依法依规进行的。关停取缔非法码头和拆除违章建筑有些类似,依法行政、秉公执法是治理活动的基本准则。我们将严格按照《港口法》、《水法》、《行政处罚法》、《行政强制法》、《治安处罚法》,按照法律规定的职权、程序开展关停取缔工作,整个过程确保公平、公正、公开,也欢迎大家的积极监督。同时,对阻挠、寻衅滋事等行为,我们也将借助公安部门的执法力量,依法予以打击。

    第二个信心,我们的治理工作做到了“疏堵结合”。刚才我讲到了,我们的砂石集并中心布局方案即将获批,各个县市已经行动起来,年底前都将建成至少一个集并中心(点)。如果说关停取缔非法码头是堵,那么建设砂石集并中心就是疏。我们诚挚地欢迎有意愿的码头业主进入集并中心,继续开展经营活动。而且从长远来看,码头业主的利益不仅不会受到损害,还将因为集并中心的规模效应获取更大的收益。

    荆周刊记者:刚刚范局长介绍了砂石集并中心建设的问题,虽然已经进入了实质性阶段,但建设仍然会需要一段时间,那么集并中心的运营模式是怎样的?如何确保年底前每个县市都能完成建设任务?

    范本源:你提到的问题也是我们前期积极向省里汇报的问题。目前,我市砂石集并中心建设指导意见已经正式印发。指导意见已经明确,我市砂石集并中心将采取两种运营模式。一种是政府主导,企业参与。也就是由政府委托国资企业开展项目建设,项目建成后租赁给砂石码头业主经营。第二种是政府引导,企业自主。也就是由政府引导、确认进入集并中心的码头业主名单,经政府确认的砂石码头业主入股组建公司,签定合作协议,落实建设资金,按规定自主报批建设、经营砂石集并中心。

    另外,10月底前,我市所有的砂石码头都将关停取缔,为妥善解决砂石料供需矛盾,同时完成省政府要求各县市年底前建成至少一处集并中心的考核任务,我们将采取两种方式进行:一种是过渡性方案。就是由政府主导,在关停所有砂石码头基础上,选择2至3处作业效率较高、满足环保需求的泊位,对场地进行硬化,配备必要的降尘抑噪设施,现有砂石码头业主有条件地进入并进行股份制经营。同时申请临时港口经营许可证(限期一年,至2018年12月31日止),待长期性集中中心建成后立即拆除。这是我们重点推广的一种方式。第二种就是“集并中心临时建”。由于长期性集并中心建设需要开展项目设计、专题审批等大量的前期工作,周期较长。对此,我们建议选择这种方式建设的集并中心“同步设计,分步建设”,也就是在项目设计文件审查通过后,在不违规的前提下先期开展部分建设工作,待布局规划批复后完善相关手续,建成长期性集并中心。

    荆州电视台记者:我市现在港口与船舶污染物接收转运处置现状是怎样的,建设方案实施后将达到一个怎样的效果?

    陈义宏:一、我市污染物接收、转运和处置现状

    (一)港口码头的污染物接收、转运和处置现状

    荆州港主要涉及港口码头的岸上单位和企业作业产生的污染物接收、转运及处置,还包括对到港船舶的污染物接收、转运及处置情况,以及污染物接收和处置单位的现状。在荆州中心城区相对比较繁荣,船舶流量较大港口码头,其污染物接收、转运及处置现状如下:

    (1)目前荆州港境内无污染物接收单位,仅有一艘污油水回收船(回收能力为1吨/艘次)。现有的污染物接收船存在无专用码头,维护成本高,所收取的费用不足以维持日常营运支出。

    (2)散货码头防尘水没有完全配置沉淀处理设施,存在直排入江,二次污染问题没有根本解决。

    (二)船舶污染物接收、转运和处置现状

    (1)船舶生活污水。目前荆州市所有沿江港口以及船舶港口服务企业均不接收船舶生活污水。

    (2)船舶垃圾。目前荆州市所有沿江港口的船舶垃圾基本可以上岸接收处理。接收方式主要由船民整理好后,用塑料袋包装好,归置至沿江港口的垃圾存放区域,然后由港口企业交由环卫部门处理

    (3)船舶含油污水。目前荆州市所有沿江港口均不接收靠港船舶含油污水,荆州市境内仅有1艘油污水回收船能够接收船舶含油污水。

    二、建设目标

    目前,《荆州市港口和船舶污染物接收转运及处置设施建设方案》已经获得市政府批复,即将进入实质性建设阶段。根据方案规划,到2020年,在我市港区内将配备至少304个活动式垃圾箱,24套生活污水接收箱及配套设施,9台真空式收油机以及9艘油污水接收船,船舶污染物接收、转运及处置能力将全面提升,船舶污染物接收、转运、处置监管联单制度完善,船港之间、港城之间污染物转运、处置设施的衔接有序,能完全满足荆州港污染物接收、转运及处置的需求。2017年底,我市将按要求完成25%的建设任务。

    长江岸线综合整治,功在当代,利在千秋。非法码头治理工作是事关经济发展、事关城市发展、事关百姓民生的大事,希望各媒体能够发挥舆论导向和舆论监督作用,多形式、多渠道、多角度地宣传非法码头治理工作的重大意义,及时跟进报道我市非法码头治理工作,回应社会关注的热点问题,促进我市非法码头治理工作的顺利开展,为荆州生态文明建设和社会经济的长远发展作出更大贡献。

    谢谢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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