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荆州市2017年度社会救助和救灾工作情况通报
信息来源:www.248365365.com/网| 发布时间:2018-02-08 16:37

    各位记者朋友们:下午好!

    欢迎参加市政府新闻发布会。今天新闻发布会的主题是通报我市2017年度社会救助及救灾工作情况。

    社会救助和救灾工作是社会保障体系的基石,是最基础的制度安排,承担着“兜底性”的使命。党的十九大提出,“要完善公共服务体系,保障群众基本生活,不断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使人民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更加充实、更有保障、更可持续。”近期雨雪天气频发,社会各界对如何做好社会救助兜底脱贫和保障困难群众基本生活,确保困难群众温暖过冬过节的问题都十分关注。

    今天,我们特地请来了市民政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吴太佳同志,请他介绍我市社会救助和救灾工作的相关情况,并回答记者朋友的提问。

    下面,请吴局长通报我市2017年度社会救助及救灾工作情况。

    2017年,在省民政厅及市委、市政府的领导下,全市各级民政部门主动作为,强化措施,较好地完成了全年社会救助和救灾工作相关任务。

    一、社会救助体系日益完善

    全市共筹集中省社会救助资金9.8亿元。共有城乡低保对象18.4万人,支出低保资金约5.1亿元。全市特困供养政策范围的对象14323人,支出特困供养金1.1亿元。医疗救助34.3万人次,救助资金1.2亿元。全市共临时救助4.5万人次,救助资金3516万。

    一是社会救助标准量化调整工作按时完成。从4月1日起对各类救助标准进行量化调整,城市低保标准中心城区提高到560元/人,县市500元/人。农村低保标准全市统一提高到4500元/人/年,五保供养标准统一提高到7600元/人/年,城镇特困人员供养标准按不低于当地城市低保标准的2倍执行。低收入家庭认定标准按城市低保标准的1.6倍确定。二是深入推进农村低保“按标施保”工作。进一步完善了农村低保家庭贫困状况评估指标体系,落实了民主评议、公开公示、低保近亲属备案等规定,严格实行低保按户保障,差额补助,进一步规范了基层“按标施保”工作。三是加强农村低保制度与扶贫开发政策衔接工作。加强政策衔接,出台了《荆州市农村低保制度与扶贫政策有效衔接工作方案》,保证所有建档立卡对象都能享受临时救助、医疗救助等政策;实现低保系统与精准扶贫信息系统互联互通和信息共享。四是着力发挥医疗救助脱贫作用。大力开展健康扶贫工作,将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全部纳入医疗救助范围,全面落实资助低保对象、特困供养对象参保,资助参保率达到100%。五是加大临时救助力度。进一步明确和细化临时救助困难类型和标准,全面开展“救急难”工作,加大救助力度,提高临时救助水平。

    二、防灾减灾救灾工作规范有效

    2017年我市遭受多次自然灾害过程,特别是7月份的干旱和9月下旬的持续阴雨天气,导致农作物损失严重,给灾区群众生产生活造成重大影响。各类自然灾害共造成全市107个乡镇166.6万人受灾;倒塌房屋120户270间;农作物受灾面积191千公顷;全市直接经济损失9.9亿元。

    面对灾情,各级民政部门迅速行动,采取有力措施保障受灾群众基本生活。一是有序组织推进抗灾救灾工作。全市共组派市、县两级抗灾救灾工作组97个、345人,深入灾区查灾核灾和指导救灾。二是认真做好受灾群众救助工作。全市共下拨自然灾害救助资金4479万元(其中地方配套资金674万元),物资3.4万床(件),共救助受灾群众8.4万户23.8万人次;全市因灾倒损农村居民唯一住房需重建112户,因灾损坏农村居民唯一住房需修缮191户已全部竣工,所有倒房户全部搬入新居;由于2017年全市农业损失严重,各地民政部门还积极协助农保公司开展理赔工作,全市共完成农业理赔资金7500万元。三是积极做好救灾物资和资金应急保障工作。接收储备省级救灾物资81224床。启动了2017年市本级救灾物资采购工作,2285床棉被全部入库,保障了救灾物资应急需要。同时,完善了灾害信息员数据库,完成了省厅下发的灾害信息员手持报灾终端配发工作,灾害信息员队伍建设进一步加强。

    下一步,社会救助将着力开展以下几项工作:一是科学调整社会救助标准。按照省民政厅规定的法定量化标准要求,拟定好2018年各项社会救助标准,于4月初对社会公布,并从4月份开始实施。二是稳步推进临时救助和医疗助制度。进一步完善临时救助和医疗救助制度,健全工作机制,强化规范化管理。进一步拓宽救助范围,提高补助水平。三是进一步加强农村特困人员供养工作。突出供养标准落实,安全隐患整治,管理服务水平提升三大重点,强化责任抓落实,推动我市特困人员供养水平再上一个新台阶。

    救灾将着力开展以下几项工作:一是深入开展综合减灾示范社区创建活动。形成国家、省、市三级联创机制,以点带面推动城乡基层防灾减灾能力建设。结合全国“防灾减灾日”和“国际减灾日”等,提升社会各界的防灾减灾意识和文化素养及公众应对自然灾害能力。二是进一步推进城乡基层救灾应急能力建设。完善街道(乡镇)、社区(村)自然灾害应急预案并适时组织演练。加强基层灾害信息员队伍建设,推进基层救灾减灾专业化进程。三是扎实做好市本级救灾物资储备工作。完善救灾物资储备体系建设 ,确保一旦发生灾情,能够快速、有效的开展救灾救助。

    主持人:谢谢吴局长全面权威介绍,下面进入提问环节,请记者朋友就关心的问题提问。

    楚天都市报驻荆记者:根据我们从各方面了解到的信息,荆州市将在2018年4月再一次对各项社会救助标准进行提标,请问荆州市提高各项社会救助标准的依据是什么?

    吴太佳:此次提高社会救助各项标准严格根据《湖北省农村五保供养条例》、《湖北省社会救助实施办法》和省民政厅《关于开展全省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法定量化工作的指导意见》等法规政策规定,以上年度城乡居民人均消费支出为依据。同时,参考本市社会救助资金及省内相邻市州的情况,经调研测算和反复论证,科学提高社会救助各项标准。一是城乡低保标准的制定。全市统一采用消费支出比例法调整城乡低保标准。原则上,城市低保标准:应达到当地上年度人均消费支出的30%以上;农村低保标准:应达到当地上年度人均消费支出的40%以上”。并参考《湖北省农村低保标准与扶贫标准衔接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要求,原则上不应低于当地扶贫标准。二是城乡特困人员供养标准的制定。城市特困人员供养标准:按照省政府《关于统筹城乡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制度的实施意见》“城市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标准原则上不低于当地城市低保标准的2倍”确定;农村特困人员供养标准:按照《湖北省农村五保供养条例》“农村五保供养标准按照上年度当地农村居民人均消费支出确定,并不得低于80%要求”。三是医疗救助标准的制定。按《国务院关于印发“十二五”期间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规划暨实施方案的通知》(国发〔2012〕11号)规定和省民政厅要求:到“十二五”末,对救助对象政策范围内住院自负医疗费用救助比例提高到70%以上。同时,增加了重特大疾病医疗救助比例和年最高封顶线。五是城市低收入家庭认定标准的制定。根据省民政厅《关于开展城市低收入家庭认定工作的通知》要求:“城市低收入家庭认定标准原则上应达到或略高于当地城市低保标准1.5倍”。同时,依据医疗救助和临时救助以及公共租赁住房配套资金情况,确定认定标准。

    江汉商报记者:2018年1月以来,我市遭受了两轮低温雨雪过程,给全市人民的生产生活造成了严重影响。请问,这二轮低温雨雪天气造成的灾情和损失如何?民政部门又是如何保障困难群众温暖过冬的呢?

    吴太佳:进入1月以来,受北方冷空气持续南下影响,我市连续遭受了两轮低温雨雪冰冻灾害过程,据统计,两轮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共造成全市26.49万人受灾;倒塌房屋 29户61间;农作物受灾面积41.9千公顷,直接经济损失2.9亿元。针对低温雨雪冰冻灾害,民政部门提前部署,周密安排,确保困难群众安全温暖过冬。一是高度重视,提前安排部署。市民政局、市减灾办于1月3日、1月23日下发通知,对灾害防范应对工作进行安排部署,进一步压实工作责任。局领导、机关工作人员全员在岗,局应急救援队随时待命。细化“寒冬送温暖专项”救助方案,主动上街巡查,确保不出现流浪乞讨人员挨饿受冻。二是强化措施,落实各项社会救助政策。1、提前下拨冬春生活救助款物,保障受灾群众基本生活。市民政局分别在2017年11月13日、2018年1月8日分两次下拨困难群众冬春救助物资,并在2018年1月20日前将冬春生活救助资金全部发放到户到人。全市共下拨冬春生活救助资金3968万元、3.4万床(件),共救助7.65万户21.7万人。市救灾物资储备库提前储备了救灾棉衣、棉被6767床(件),确保了应急需要。2、保障困难群众生活救助。对城乡低保和特困供养人员增发一个月低保金和特困供养金;全市110家农村福利院“冬暖工程”设施设备全面投入使用,有效防止了服务对象冻伤事故发生。3、“寒冬送温暖”专项救助成效明显。全市共救助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以及因务工不着、寻亲不遇、被偷被骗等原因而陷于困境、居无定所等流动困难人员429人,发放棉衣(被)279件,方便面27箱,矿泉水10箱,确保了困难群众温暖过冬。

    荆州新闻网记者:2018年1月以来,我市遭受了两轮低温雨雪过程,从我市日常新闻报道来看,农村福利院“冬暖工程”在保证老人不被冻伤,安全过冬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请问,是否可以着重介绍一下农村福利院“冬暖工程”的具体情况。

    吴太佳:为进一步改善农村福利院供养条件,2017年3月,省民政厅印发《关于实施农村福利院“冬暖工程”的通知》,决定在全省范围内开展农村福利院“冬暖工程”。工程基本建设内容:一是建设供暖房间。集中供暖房总面积不少于100平方米,房间整体保温效果好,用电设备使用安全。二是取暖设施标准。统一采购空调总数量不应少于4台;每台空调都应为性能可靠的品牌机。三是配套设施标准。集中供暖房内至少安装1台连接有线或网络线路、能够随时观看节目的大屏幕电视机,人均至少配置1把椅子,至少配备棋牌座椅3套。各地还可通过安装热水器和配备暖水瓶等方式,保障对象洗澡和用水。省民政厅会对建设符合“冬暖工程”要求的农村福利院按平均每所10万元标准给予补助。

    经过省市县三级检查验收,截止2017年12月,荆州市110家农村福利院除新建项目外,全部完成了“冬暖工程”建设任务。各地农村福利院“冬暖工程”设施设备已全面投入使用,让集中供养对象切身感受到“冬暖工程”之暖。

    今天新闻发布会到此结束。谢谢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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