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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公报2017年第1期
信息来源: www.248365365.com/网 | 发布时间:2017-02-17 14:54

    政 府 工 作 报 告

    ——2017年1月7日在荆州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上

    市长  杨 智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市人民政府向大会作工作报告,请予审议,并请各位政协委员和列席人员提出意见。

    一、2016年和过去六年工作回顾

    2016年,是“十三五”的开局之年,也是壮腰工程“五年大跨越”的见效之年。面对经济下行压力和特大洪涝灾害双重考验,在省委、省政府和市委的领导下,在市人大和市政协的监督支持下,我们团结全市人民,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主动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负重奋进、砥砺前行,经济社会发展呈现“稳中有进”的良好态势。初步核算,实现地区生产总值1726.8亿元、增长7.3%。完成固定资产投资2001亿元、增长18%;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增长6.8%;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1056亿元、增长11.6%;地方公共财政预算收入115.45亿元、增长11.6%;城乡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分别达到27666元、14707元,增长9%和7.1%。

    过去一年,我们主要做了以下工作。

    一是主动应对下行压力,保持了经济增长。

    实体经济发展稳健。开展“万名干部进万企”活动,在全省率先出台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三去一降一补”(1)行动方案,设立长江经济带壮腰工程等3只产业基金,继续实施支柱产业倍增、骨干企业壮大、中小企业成长工程,全市规模以上工业企业达到1240家、净增99家。实施“五证合一、一照一码”(2),新增市场主体5万户。

    项目落地建设提速。亿元以上工业项目完成投资650亿元,葛洲坝水泥产能置换、长利玻璃、能特科技、沃特玛新能源产业园等项目竣工投产。华电江陵发电厂、荣成再生科技、香港国际家居产业园等项目进展顺利。达鑫电子、爱斯达智能服装等项目落地开工。完成交通投资210亿元,江北高速、武汉城市圈环线洪湖段、荆松一级公路、荆当旅游公路基本建成,石首长江大桥、洪湖嘉鱼长江大桥、沙公高速、318国道荆州城区段改线等项目建设加快。PPP(3)入库项目57项、总投资778亿元。

    消费业态拓展加快。电商零售额130亿元、增长62%,电商企业加速发展,覆盖行政村超过500个,岑河婴童装上线“中国质造”(4)。扩大公积金使用范围,鼓励引导农民进城购房,全市实现商品房销售4.6万套,销售总额220亿元、增长53%。成功举办第三届中国汽车(房车)露营大会,松滋洈水获批全国首个五星级汽车自驾运动营地。

    二是坚持改革开放并举,增强了发展后劲。

    各项改革稳步推进。建立“四单一网”(5)。清理规范“红顶中介”215家。推进荆州开发区“一区多园”(6)管理体制改革,“一枚印章管审批、一支队伍管执法”改革取得突破。深化投融资体制改革和国企改革,南湖机械与中国航天科工实现重组联合。“营改增”全面完成,国地税征管合作机制改革领跑全省。党政群机关公车改革基本完成。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顺利推进。不动产登记发证实现全覆盖。

    对外开放力度加大。新引进亿元以上项目363个,其中工业项目337个,实际到位资金1578亿元。新增外资企业10家,实际利用外资1.44亿美元、增长8%。外贸出口总额9.5亿美元。荆州开发区纳入长江经济带国家级转型升级示范区。对外开放口岸纳入国家“十三五”规划,综合保税区启动申报程序,荆州港获批国家指定粮食进口口岸。古城保护与修复世行贷款项目顺利启动。

    三是着力推动结构调整,加快了转型步伐。

    农业固本提质。全力抗灾复产,粮食提质稳产的基础进一步巩固。淡水产品、油菜籽产量保持全国市州第一。农产品加工业总产值1550亿元,规模以上企业净增30家、达到542家。新型农业经营主体4.2万个,总量全省第一。“荆楚味道”走俏湖北、迈向全国。有效使用的“三品一标”(7)产品达到429个。省水产产业技术研究院落户荆州。华中农高区争创国家级农高区取得进展。洪湖市获评“中国名蟹第一市”。松滋市荣获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示范市。

    工业提档升级。高新技术企业达到140家,实现增加值165亿元,占GDP比重9.8%。美的智能冰箱、五方光电二期、凯乐数据链通讯等高新技术项目投产见效。装备制造、医药化工、电子信息产值分别达到529亿元、225亿元、189亿元。税收过千万的工业企业56家,其中过亿元的企业8家。白云边酒业入库税金7.8亿元,连续七年获评“鄂企百强”。

    服务业增长较快。商贸服务业“个转企、小进限”力度加大,限额以上商贸企业净增35家、达到967家。关公义园建成开放,投资120亿元的华夏历史文化科技园、投资28亿元的海洋世界等项目开工建设,楚王宫、“楚国八百年”城市公园等项目有序推进,全市在建重大旅游项目22个。荆州楚王车马阵景区、松滋洈水旅游区获批国家4A景区。旅游综合收入200亿元、增长21%。县域金融工程全面发力, “新三板”挂牌企业新增4家,“四板”(8)挂牌企业新增192家。公安县农村“两权”抵押贷款在全国首批试点。

    四是统筹城乡一体化发展,提升了城市形象。

    城市创建力度加大。荆北、沙北片区竞相发展,荆州开发区、纪南文旅区、华中农高区三大功能区建设加快。中心城区新修、改建主次干道和支街小巷78千米,新建给排水管网170千米,新开工棚改项目36个。荆州市沙市实验小学新校区建成,荆州中学、沙市中学、荆州体校主体工程竣工,市图书馆新馆、市公共检验检测平台一期基本建成,荆州职业技术学院、鄂中南区域医疗中心(9)、市一医门诊综合大楼等项目开工。荆江园、万寿公园提档升级,临江仙主体公园配套、荆江大堤堤顶黑化、环城北路建设全面完成。国家园林城市通过复检,国家卫生城市创建取得阶段性成果,成功创建省级森林城市。

    新型城镇化步伐加快。市县“多规合一”试点有序推进,城镇发展体系规划基本完成。松滋国家新型城镇化综合试点顺利推进,卸甲坪乡成为全域旅游、美丽乡村建设的样板。监利新沟等11个“四化同步”试点镇建设加快。通信基础设施投入9.2亿元,电网建设完成投资19.9亿元。农村水、电、路、气等基础设施建设加快。

    五是落实绿色发展理念,加强了环境保护。

    实施“三禁两治”“三污同治”(10),严打“三非”(11),年度节能减排任务全面完成。重拳整治环保突出问题,清理整顿违法违规项目806个。积极推进“河长制”“湖长制”。启动自然资源资产统计和审计改革。持续开展“绿满荆州”行动,新增城市绿地45公顷,森林覆盖率达到20.4%,荣获“全国绿化模范城市”称号。四湖流域生态修复工程稳步实施,洪湖、长湖拆除围网21万亩。石首市荣膺“中国江豚之乡”。

    六是加快发展社会事业,增进了民生福祉。

    扶贫攻坚卓有成效。扎实开展“三年扶贫攻坚行动”,产业、科技、医疗、教育、金融等扶贫工程有序推进。建立扶贫投入增长机制,统筹各类财政资金12亿元用于精准扶贫。落实结对帮扶、驻村帮扶全覆盖,建立健全贫困对象退出机制,全市建档立卡的121个贫困村、11.9万贫困人口如期脱贫。

    基本民生得到保障。新增城镇就业8.34万人,城镇失业人员再就业3.04万人,就业困难人员实现就业1.37万人。发放创业担保贷款3.84亿元,扶持创业6153人。社会保险新增扩面10.7万人,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综合参保率99.6%。中心城区城市低保标准每人每月增加50元,农村低保标准每人每年增加800元。建成城乡居家养老服务中心959个。率先在全国开展未成年人社会保护工作试点。开工建设保障性住房4.4万套,基本建成2.9万套。中心城区放心早餐工程和菜市场改造顺利实施,公共厕所全面改造升级。十件民生实事全部完成。

    社会事业协调发展。建成院士专家工作站50家,完成科技成果转化70项,专利授权量1850件。中心城区义务教育管理体制改革顺利完成,职业教育资源整合步伐加快。县级公立医院改革进展顺利,基层医疗卫生服务和重大疫病防控不断加强。食品药品监管基础进一步夯实。计划生育奖扶政策全面落实,出生二孩占比48.7%。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加快构建,农村智能广播网基本建成,《好人开讲》走向全国,荆州花鼓戏《小城大爱》、现代歌剧《有爱才有家》深受好评。全民健身掀起热潮,全市乡镇体育设施覆盖率99.2%。“七五”普法全面启动。信访工作制度改革深入推进,一批信访积案妥善化解。开展“平安使命十大行动”(12),扎实推进立体治安防控体系建设,“一感两度两率”(13)明显提升。国防动员、国防教育、国家安全、人民防空、民兵预备役工作得到加强。军民融合深度发展,“荆州舰”“洪湖舰”加入中国海军战斗序列,蝉联“全国双拥模范城”。

    应急管理、防震减灾、对口支援、外事侨务、台湾事务、民族宗教等工作取得新成绩,机关事务管理、统计、物价、农垦、移民、烟草、供销、盐务、残联、慈善、气象、档案、社科、史志、保密和无线电等工作取得新进步。

    各位代表!一年来,我们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努力建设人民满意政府。办理本级人大代表建议134件、政协提案324件。全面推行依法行政,建立政府法律顾问和决策咨询制度。认真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扎实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从严从实整治“四风”等突出问题。效能监察和审计监督工作进一步加强。

    值此换届之际,回首过去六年,荆州经济社会发展取得了一系列可喜变化。

    ——这六年,荆州战略定位大提升。随着沪蓉高铁建成通车、高速路网加快形成、江汉运河通水通航,荆州作为长江中游重要节点城市,积极融入长江经济带、长江中游城市群、洞庭湖生态经济区建设,区域战略地位更加凸显。省委、省政府大力支持荆州实施壮腰工程、加快荆州振兴,我市在全省“一主两副多极”(14)格局中的份量正在加重。

    ——这六年,荆州综合实力大增强。我们成功实现了“六个千亿”“五个翻番”。地区生产总值、固定资产投资、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招商引资到位资金、农产品加工业产值、金融机构各项贷款余额突破千亿大关。相比于2010年末,地区生产总值、固定资产投资、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税收收入、地方公共财政预算收入实现翻番。

    ——这六年,荆州城乡面貌大变化。中心城区完成城建投资162亿元,先后获批国家园林城市、国家生态文明建设先行示范区、国家智慧城市试点。多年的大投入、大建设,提升了荆州的对外形象和城市品位。我们生活的这片乡土,正在以前所未有的加速度,变得更加靓丽、更加宜居、更加美好。

    ——这六年,荆州民生福祉大改善。累计民生支出1361亿元,占地方公共财政预算支出的80.6%。居民收入稳定增长,连续六年跑赢GDP。荣获全国创业先进城市,城镇新增就业人员总数42万人,城镇登记失业率持续控制在4.5%以内。社会保障和救助体系基本实现全覆盖。

    ——这六年,荆州干群士气大提振。我们争先进位,打破了在全省发展靠后的沉闷局面。我们齐心协力,圆满承办湖北省第十四届运动会,展示了荆州形象。我们全程接力,积极参与“东方之星”号客轮救援处置,谱写了人间大义大爱。我们众志成城,奋力抗击特大洪涝灾害,实现了抗洪保安全、保丰收、保发展。我们全城动员,取得了创建国家卫生城市的阶段性胜利。实践证明,荆州的干部群众每临大事有定力,每遇难事敢担当,越是在困难和压力面前,越能团结一致、合力攻坚。

    各位代表!过去六年取得的成绩,是省委、省政府和市委正确领导、科学决策的结果,是全市广大干部群众上下一心、开拓奋进的结果。在此,我代表市人民政府,向全市人民,向老干部、老领导,向驻荆部队、武警官兵、政法干警和各级驻荆单位,向所有关心支持参与荆州建设发展的各界人士,表示衷心的感谢,并致以崇高的敬意!

    各位代表!在肯定成绩的同时,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我市经济社会发展中仍然存在一些困难和问题:经济总量不大,人均水平不高,产业集群发展滞后,服务业层次低,产业结构不优,创新能力不足,综合竞争力不强;发展方式粗放,生态环境约束趋紧,生产要素成本上升;城市功能不完善、管理不精细,城乡统筹水平不高,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还存在短板;协调各方利益、维护社会稳定压力大,安全生产、污染治理、交通拥堵、食品安全形势严峻;洪监高速等部分重点工程进展不快。同时,政府职能转变有待深化,政府工作人员干事创业的担当精神、为民解难的服务意识和雷厉风行的工作作风有待加强。对这些问题,我们要高度重视,采取积极有效措施,切实加以解决。

    二、未来五年发展目标

    各位代表!未来五年,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决胜阶段,是实现荆州振兴的关键时期。我们既处在发展环境、发展条件的深刻变化期,更处在深化改革与加快转型的机遇期。从宏观环境看,经济新常态下,我国经济发展总体平稳、稳中向好,为我们深化改革扩大开放、推进经济结构调整和产业转型升级提供了良好条件。从发展机遇看,随着“一带一路”、长江经济带、中部崛起、长江中游城市群、洞庭湖生态经济区等国家战略的深入实施,荆州作为区域重要节点城市大有可为。省委、省政府支持荆州建设区域中心城市,为我们在全国全省发挥更大作用提供了战略空间。从自身基础看,历经五年壮腰实践,我们打下了坚实基础,培育了综合优势,营造了政通人和、齐心干事的良好局面,必将强力推动荆州加快发展。

    未来五年,我们要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认真贯彻落实市第五次党代会精神,紧紧围绕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践行新发展理念,积极适应和引领经济发展新常态,以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深入实施壮腰工程,把荆州建设成为湖北经济新的增长极、江汉平原现代化中心城市和长江中游重要中心城市,奋力实现荆州“十年大振兴”的宏伟蓝图。

    未来五年,我们的发展目标是:打造“一极两中心”,实现“十年大振兴”。

    ——打造“新的增长极”:经济总量跃上3000亿元台阶,主要经济指标年均增速保持在全省第一梯队,打造湖北经济新的增长极。

    ——建设“两个中心”:统筹区域协调发展,努力将荆州建设成为江汉平原现代化中心城市、长江中游重要中心城市。

    未来五年,我们的工作思路是:

    ——共抓大保护。把修复长江生态环境摆在压倒性位置,“共抓大保护,不搞大开发”。对接洞庭湖生态经济区建设,实施绿色发展战略,探索低碳、循环、可持续发展路径,以对人民群众、对子孙后代高度负责的态度,以最严密的制度、最严格的管理、最严厉的执法,全面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大力实施“蓝天、碧水、净土、绿地”工程,进一步筑牢生态屏障,呵护江河湖泊,守护黑土地。

    ——构筑大交通。把“大交通”作为厚植发展优势的加速器。推进沙公高速南延线、江北高速东延线、二广高速改线等工程,建设依托沙公高速、沪蓉高速和襄荆高速的中心城区内环,建设依托荆州长江大桥、荆州长江公铁两用桥的高速公路跨江外环,形成“二环三横六纵”(15)市域快速通道。加快国省干道改造升级,形成布局合理、互联互通的公路骨干网;进一步打造“一港十区”(16)沿江港口群;建设荆州机场和2-3个通用航空机场;推进“两横两纵”(17)铁路网建设,构筑衔接顺畅、功能完善的综合运输体系,打造长江中游具有铁水公空联运功能的综合交通枢纽城市和国家区域级流通节点城市。

    ——培育大产业。把“大产业”作为引领发展的“牛鼻子”。落实扶持实体经济发展政策,实施千亿产业、千亿园区工程,进一步壮大食品加工、装备制造、医药化工3个千亿产业和电子信息、轻工建材、纺织服装3个五百亿产业,促进产业集群发展。实行一个产业一个园区、一个产业一个规划,重点对接带动力强的大企业、大集团和上下游关联企业,按照规划定位推进产业招商、精准招商。把文化旅游作为荆州换道超越的引爆点,突破性发展文化旅游业。创建国家级华中农高区,实施创新农业,推动农业大市向农业强市转变。

    ——建设大城市。把“大城市”作为推动发展的主载体,推进以人为核心的城镇化。科学编制中心城区、县市城区、中心镇、特色镇等功能明确的城镇体系规划,推进城乡协调发展。统筹“一江两岸”,促进江陵、公安与中心城区融合联动发展。支持松滋、石首、监利、洪湖竞相发展,促进人口集聚、功能提升和规模合理扩张,建设中等城市。以荆州开发区、纪南文旅区、华中农高区和荆北、沙北片区为引领,以“五城同创”(18)倒逼城市规划、建设、管理升级,增强城市意识,塑造城市特色,努力建设美丽家园、平安城市、幸福荆州。

    三、2017年重点工作

    2017年,是实施“十三五”规划的重要一年,是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深化之年。今年经济社会发展的主要预期目标是:地区生产总值增长8.5%,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增长9%,固定资产投资增长16%,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增长12%,外贸出口增长10%,地方公共财政预算收入增长8%,城乡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均增长8.5%以上,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4.5%以内,完成省下达的节能减排任务。

    (一)着力优化经济结构。

    以扩增量、提质量为根本,推动工业转型升级。坚持把改造传统产业与引进新兴产业放到同等重要的位置,在解决我市工业“小、散、低”问题上内外并举、双管齐下。改造提升传统产业。制定六大主导产业规划,完善“一区多园”管理体制机制,引导产业、资金、技术向全域同类园区集聚。鼓励、引导企业加大技改投入,推进“两化融合”,促进农产品加工、医药化工、纺织服装、轻工建材等传统产业提质增效。以荆州开发区为主战场,以公安、洪湖、石首汽车产业集群为支撑,大力发展汽车零部件产业集群,谋划汽车整车制造。支持江陵县发展新型煤电煤化产业集群。发展壮大新兴工业。全面对接“中国制造2025”,重点支持新能源汽车、新一代光电子信息、智能制造、生物医药、海洋工程装备、新材料、节能环保等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壮大,不断提升高新技术产业比重,新增高新技术企业30家以上。建设军民融合产业园,推进军民融合产业发展。弘扬“工匠精神”,实施“质量强市”战略,开展消费品工业增品种、提品质、创品牌“三品”专项行动,以优质产品、名牌建设引导产业结构调整和资源配置。激活市场主体。发挥担保平台、“助保贷”(19)“新农贷”(20)、续贷调度资金、小额贷款保证保险补偿金作用,重点支持科技小巨人、中小微企业“小进规”“规改股”“股上市”,确保净增规模以上企业100家。继续推进福娃集团“211工程”(21)、中兴能源“222工程”(22)、白云边集团“2211工程”(23),扶持沙隆达、凯乐、恒隆、能特、四机、拍马等企业冲刺百亿元产值,支持荆州美的打造全球第一冰箱生产基地。

    以华中农高区为引领,大力发展现代农业。更加重视农业基础地位,深入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加快转变农业发展方式,打造市场农业、规模农业、科技农业、生态农业,促进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加快创建百亿斤粮食大市。实施江汉平原国家级土地整治工程,新建高标准基本农田51万亩。推广“福娃模式”,引导土地加快流转,实施稻渔综合种养、集中育秧、机械插秧和超级稻种植技术,新增粮食产量3亿斤。实施绿色农产品生产示范工程,推进畜禽标准化、专业化、规模化生产,发展生态渔业、品牌渔业、效益渔业,巩固荆州国家淡水渔业第一市地位。加快发展农产品加工业。支持华中农高区创建国家级农高区,建立20家以上院士专家工作站、省级以上研发中心、实验室,引进科研院所建设科技成果转化基地,建设江汉平原农业科技创新中心。实施“农产品加工业倍增计划”,支持“荆楚味道”区域农业公共品牌扩大影响,发展壮大一批市场竞争力强的龙头企业,力争新增农产品加工业产值200亿元。加快培育农业新型经营主体。鼓励专业大户成立家庭农场,引导高校毕业生、个体工商户、农村经纪人等投身现代农业开发,力争新注册家庭农场500个。发展农业职业教育,培育新型职业农民。落实财政奖补资金,实施“三建三联”(24),鼓励农民专业合作社组建联合社,打造一批大社强社。完善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实现农村土地承包管理信息化、常态化。落实承包土地“三权分置”(25)办法,推动农村产权制度改革。

    以文化旅游、金融工程为重点,加快繁荣现代服务业。继续推动服务业发展提速、比重提升、结构优化。壮大文化旅游业。争创中国书法城市、中国诗词之市、中国楹联文化城市,力争每年创作一部与荆州有关的戏曲,拍一部与荆州有关的电影、电视剧。把荆州作为旅游目的地来建设,把文化旅游业作为战略性支柱产业来培育,把全域旅游作为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重头戏。支持纪南文旅区加快建成文化旅游的“中国品牌、湖北代表”。抓好荆州古城五环5A创建,升级松滋洈水、石首天鹅洲、荆江南北闸、洪湖岸边是家乡等旅游板块,推进华强方特园、海洋世界、文博园、古城保护与修复等项目建设。发展乡村旅游,积极开发工业、农业、健康养生等特色旅游。加大宣传推介力度,打造荆州旅游品牌。壮大商贸物流业。推进大型商贸流通项目建设,加快发展仓储、货代、联运、快递。支持国家级荆州淡水产品交易中心建设。加快传统商贸服务业提档升级,发展区域零售企业集团,加强农村市场体系建设。发展电子商务、云计算服务、物联网服务、第三方物流、融资租赁、信息咨询、节能环保、检验检测、服务外包等新兴产业和医疗、卫生、体育、养老、法律咨询等生活性服务业。壮大现代金融业。开展金融招商,对接引进各类金融机构。发挥产业引导基金作用,推动更多基金项目和产业项目落地。抓好企业债发行工作。分类实施县域金融工程“普及版”和“升级版”。鼓励有条件的企业在境内外上市、在“新三板”挂牌,新增“新三板”挂牌5家、“四板”挂牌300家。积极防范和化解各类金融风险。

    (二)着力培植竞争优势。

    加快重大基础设施建设。精准对接国家、省重点投资领域和专项建设基金投资方向,谋划储备一批重大项目,争取更多项目纳入国家和省级规划。按照市直4-5个、县市2-3个的标准,从PPP项目库中遴选一批项目纳入年度推进计划。加快建设沙公高速、洪监高速、石首长江大桥、洪湖嘉鱼长江大桥。开工建设江北高速东延线、洪湖赤壁长江大桥、沪渝高速中心城区服务区和小北门互通、沙市互通、八岭互通改造工程,谋划江北高速西延。推进荆州民用机场、纪南通用机场、城北快速、松滋车阳河码头二期、江汉平原铁路建设。加快洪湖东分块蓄滞洪区、后三峡长江河道整治工程建设,整险加固洪湖、长湖围堤,改造大中型涵闸、泵站。

    全面深化改革。落实“1+4+8+N”(26)专项改革行动方案,推进简政放权、减负降费,营造公平竞争市场环境。实施“互联网+政务服务”,加快公共服务信息平台建设,促进部门公共服务互联互通、信息共享。深化财政改革,编制中期财政规划。建立乡镇政府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制度。整合检验检测机构。推进价格机制改革。实现国有经营性资本监管全覆盖。抓好投融资体制改革,做实市城投、农高投、海投公司等政府投融资平台,发展创业投资、天使投资等创新投资机构,引导和鼓励社会资本进入公共服务领域。稳步推进事业单位公车改革。

    积极推动“大开放”。扩大双向开放,以大开放促进大发展。树立世界眼光,坚持出口和进口并重,“引进来”和“走出去”并重,坚定不移引进外资和外来技术、外籍人才,积极建立友好城市,厚植开放。瞄准世界500强、央企、国企、大型民企,开展园区招商、产业招商、存量招商、基金招商,力争实际到位资金增长10%。引进大型企业集团总部落户荆州,加快发展总部经济。支持恒隆、沙隆达等优势企业开拓境外市场。鼓励、支持、引导民营经济加快发展。积极发展跨境电商。抢抓武汉自贸区建设机遇,加快荆州水运口岸对外开放,积极申报综合保税区。加快融入“一带一路”、长江经济带,深化与相关城市在金融、港航、产业、社会建设等方面的合作。启动建设临空临港经济区。

    深入推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围绕产业链,实施“校(院)企联姻”工程,共建重点实验室、校企研发中心、产业研究院等创新平台。支持恒润科技孵化器、速乐购争创国家级众创空间。推进开发区建设大型公共创新创业园,支持引导在荆高校建设校园科技孵化器。开展劳动技能竞赛,激发广大劳动者创业创新热情。实施大学生创业引领计划、外出务工人员等群体返乡创业计划,加强创业广场项目、创业孵化基地和创业公共服务体系建设。支持市创业学校建设以非遗传承为特色的高职院校。

    (三)着力提升城乡发展水平。

    提升中心城区首位度。适时修改城市总规,调整完善土地利用总规,加快实现“多规合一”。保护历史遗产,留住荆州“乡愁”。坚持以“五城同创”为抓手,倒逼中心城区布局更合理、功能更完善。一举创成国家卫生城市,继续开展国家生态园林城市、国家森林城市、省级环保模范城市、省级文明城市创建。加快建设荆州大道、凤凰大道、楚都大道、海子湖大道、318国道改扩建工程。推进“滨长江、环古城、沿长湖、伴运河”城市景观带建设,启动园博园建设,加快建设植物园、城南公园、白水滩湿地公园、环荆州古城国家湿地公园。以更大力度开展棚户区改造。加快城市地下空间和综合管廊建设,打造海绵城市。建成“荆楚云”(27),完善智慧交通、城管、社区、健康、旅游、教育等项目设计方案,加快建设智慧城市(28)。推进城市执法体制改革。

    统筹县域城镇发展。依据区位、人口、资源禀赋等不同条件,合理实施规划布局,加快推动产城融合,形成城镇体系结构合理、区域发展协调、城乡一体化发展的新型城镇带。加快户籍制度改革,促进城镇基本公共服务向常住人口全覆盖。依法维护进城农民土地承包权、宅基地使用权和集体收益分配权,调动广大农业转移人口进城落户的积极性。有序供应建设用地,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

    建设美丽乡村。完成省级以上特色镇、各类试点示范镇镇域规划、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工作。推进松滋洈水、卸甲坪和监利新沟、程集首批美丽乡村建设试点。推进农村绿化净化美化,延伸农村绿色版图,建设生态乡镇30个、生态村600个。实施乡镇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加强乡镇污水处理厂建设管理与管网配套。新建和改建农村公路800千米。改造升级农村电网,完善农村医疗、文化、体育、邮政、通信、环保等基础设施。

    (四)着力改善生态环境。

    加强生态建设。坚持生态优先,走可持续发展道路。加快实施四湖流域综合治理和洞庭湖流域水污染防治工程,推进江河湖水系连通工程,疏通治理大中型湖泊、水库、河渠,加快退田、退垸、退渔还湖。各县(市、区)至少恢复2个以上湖泊,并申报创建国家级、省级湿地公园。扎实开展“绿满荆州”行动,加快松滋、江陵、公安、石首、监利、洪湖省级森林城市创建,建设树木园、森林博物馆、长江生态防护林、城市小森林,推进农田林网、通道、水源地绿化。

    深化环境整治。继续开展“三禁两治”,加强重点行业工艺尾气和挥发性有机物污染治理,提标改造重点行业脱硫和除尘设施,完成省下达的年度空气质量考核指标,让蓝天白云常驻荆州。坚持“三污同治”,切实加强工业污染源环境管理,确保重点涉水企业污水治理设施正常运行,稳定达标排放。开展重点流域、区域水环境综合整治,完成城区雨污分流管网建设,提高城市污水收集处理率。实施农业投入品减量化。

    强化节能降耗。从严控制用能总量,坚决淘汰落后产能,确保完成节能降耗各项指标。全面实施清洁生产,推进资源综合利用和循环经济发展。切实抓好工业、建筑、交通等重点领域和公共机构节能监管。加强节能宣传,提高全社会节能意识。

    (五)着力增进民生福祉。

    狠抓精准脱贫。找准“穷根”,对症下药。全力开展扶贫“九大工程”(29)。按照“一村一策、一户一案”要求,整合财政资金,加大金融扶贫力度,引导贫困村、贫困户与农业龙头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和种养大户建立利益联结机制。完成113个贫困村、82477名贫困人口的年度减贫任务。推进共享,促进全面小康。

    加强社会保障。新增企业职工养老参保3.1万人,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和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数达到应参保人数的95%以上。落实城乡低保标准合理增长机制。新增住房公积金归集额20亿元,发放公积金个人贷款12亿元。通过租赁补贴和实物配租等方式,确保全市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应保尽保。

    发展社会事业。实施全民科学素质行动计划纲要。加快教育信息化、学校标准化建设步伐,提升教育均衡发展水平。规范学前教育管理。优化调整中心城区学校布局,完成荆州中学、沙市中学、荆州体校搬迁。坚持与长江大学融合发展,支持其植根荆州,建设全国一流大学、一流学科。实施职业教育资源整合工程,加快荆州职业技术学院新校区建设,推进全国现代学徒制改革试点,培育“荆州工匠”。继续打造大型群众体育品牌赛事,促进群众体育运动蓬勃发展。完善突发性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机制,建成疾病预防控制体系。加快市、县级公立医院改革步伐,推进鄂中南区域医疗中心、市一医门诊综合大楼等项目建设,加强妇幼保健医院、中医院建设。强化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目标管理,落实二孩生育政策。加强血吸虫病综合防治。保障妇女儿童合法权益。开放市图书馆新馆,抓紧荆州剧院、城市规划展览馆、档案馆新馆、群艺馆新馆规划建设,启动市委党校和科技馆搬迁规划,加快县级“两馆”建设。推进基层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建设。推进广播电视整合。建立健全非遗保护利用机制,加强文物古迹的保护和申遗工作。实施食品放心工程,构建食品安全标准体系。维护社会稳定,突出风险防控和社会稳控,深入推进“平安荆州”“法治荆州”建设,加大“两抢一盗”、非法集资、网络电信诈骗等案件防范打击力度,构建立体化社会治安防控体系,争获全国社会治安综合治理“长安杯”。坚持依法信访,做好群众来信来访和人民调解工作,妥善处理和化解人民内部矛盾。加强安全生产专项治理,加大事故隐患整改力度。加强国防、人防和民兵预备役建设。发展老年人、残疾人事业,进一步做好外事侨务、台湾事务、民族宗教、统计、物价、农垦、移民、烟草、供销、盐务、慈善、气象、档案、社科、史志、保密和无线电等各项工作。

    办好民生实事。一是新增城镇就业6.8万人,城镇失业人员再就业2万人,就业困难人员再就业1万人,就业创业培训1万人,扶持创业5000人,发放小额担保贷款2亿元;免费培训新型职业农民4600人。二是实施棚户区改造4.67万套,基本建成2.33万套。三是在中心城区试点建设30个机关与市民共享的图书阅览室,为112个社区配送图书;在120所农村中小学实施“希望书屋”项目,推进“全民阅读”。四是淘汰中心城区规划区80台高污染燃料锅炉。五是在中心城区建设30家放心早餐示范店和放心早餐店。六是免费为100名贫困下肢残疾人安装假肢,为300名贫困白内障患者实施复明手术;免费为500名贫困残疾儿童实施康复救助;为5.7万名贫困残疾人、4.7万名重度残疾人发放生活和护理补贴。七是易地扶贫搬迁贫困渔民上岸1605户5973人。八是为经济困难群众和农民工办理法律援助案件3000件,办理法律援助事项3万件。九是建设100个省级绿色示范乡村。十是新建改造配电台区1600个,新建改造10千伏及以下线路6700千米。十一是在中心城区新建停车场7个,新增停车泊位2800个。

    (六)着力加强政府自身建设。

    推进依法行政。牢固树立法治思维,恪守合法行政、程序正当、权责统一等依法行政基本要求,深入开展“七五”普法工作,带头信仰法律、尊崇法律。坚持党的领导,自觉接受人大法律监督、工作监督及政协民主监督,主动接受司法监督、社会监督和舆论监督,广泛听取各民主党派、工商联和无党派人士的意见和建议,认真办理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完善法律顾问制度,健全政府依法决策机制,加强合法性审查,发挥市政府决策咨询委员会作用,开展重大行政决策风险评估,做到依法决策、科学决策。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制度,依法公开重点领域政府信息,让行政权力在阳光下运行。

    坚持务实重行。切实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少说多干、埋头苦干、科学巧干、合力大干,察实情、说实话、办实事、求实效。不提新战略、不喊新口号、不提超越阶段的目标、不做不切实际的事情,满怀信心、不忘初心,保持定力、精准发力,一步一个脚印把事业推向前进。以“功成不必在我”的境界和历史耐心,多做打基础、管长远、利发展、惠民生的事情。严格绩效管理,深化治庸问责,政府及政府部门只有落实的义务、没有推诿的权力。凡是市委、市政府议定的决策事项,都要工程化、项目化、具体化,明确“时间表”,制定“施工图”,落实责任人,坚决杜绝有令不行、有禁不止。健全正向激励和容错纠错机制,构建“亲”“清”政商关系。

    严守廉洁底线。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一岗双责”,深入推进政府系统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加强行政监察和审计监督,坚持有腐必反、有贪必肃、违规必究。持续开展廉洁警示教育活动,切实加强工程建设、土地出让、政府采购、产权交易等重点领域监管,严肃查处各类违法违纪行为和发生在群众身边的腐败问题。厉行节约、反对浪费,严控“三公”经费支出,把更多财力用在“刀刃”上、用在民生事业上。

    各位代表!政府的权力来自人民,必须对人民负责,为人民谋福祉。我们将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及时回应群众关切,努力为人民服务、为发展服务,扎实办好荆州的事情,建设人民满意的政府。

    各位代表!肩负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历史重任,我们又踏上了新的征程。让我们紧密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在省委、省政府和市委的领导下,凝心聚力,奋发有为,不断开创各项事业发展新局面,为建设“一极两中心”,实现荆州“十年大振兴”而努力奋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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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加快发展养老服务业的实施意见

    荆政发[2016]27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荆州开发区,纪南文旅区,华中农高区,市政府有关部门:

    根据《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发展养老服务业的实施意见》(鄂政发〔2014〕30号)精神,为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加快推进养老服务业发展,结合我市实际,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发展目标

    到2020年,全面建成以居家为基础、社区为依托、机构为补充,医养结合、功能完善、布局合理、规模适度、覆盖城乡的养老服务体系。全面确立以护理型为重点、助养型为辅助、居养型为补充的养老机构发展模式。每千名老年人拥有养老床位35张,民办机构床位占城市机构床位比例70%以上。

    二、主要任务

    (一)促进医养融合。支持医疗机构发展养老服务,有条件的二级以上综合医院应开设老年病科,增加老年病床数量。支持全市现有医院与社会资本合作建设,运营养老护理院。鼓励民间资本兴办“医养一体化”机构。积极发挥民办医院在养老服务中的作用,支持基层医疗机构在结构和功能调整中,合理利用医疗资源兴办护理院、老年病医院、康复医院。

    支持养老机构完善医疗康复功能,100张床位及以上的护理型养老机构应单独设置卫生所(医务室),条件具备的可申请设立老年病医院、康复医院;100张床位以下的护理型养老机构和助养型养老机构可单独设置卫生所(医务室),也可与周边医院、社区医疗卫生服务机构合作,促进医养融合。推进医养融合服务社区化,加强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照料中心与社区医疗卫生服务中心(站)的合作,开展上门诊视、健康查体、保健咨询等服务。力争到2020年,荆州中心城区合理布局发展2至3所床位在300张以上的“医养一体化”养老服务机构,每个县(市)至少发展1所200张床位以上的医养一体化的养老服务机构,养老机构医疗卫生服务覆盖率达到100%。

    (二)加快养老机构建设。支持社会力量兴办养老机构。引导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个人等社会力量以独资、合资、合作、联营等方式,举办运营养老服务机构。鼓励民办养老机构整合资源,跨区联合,异地互动,实现规模化、连锁化发展。鼓励个人举办家庭化、小型化养老机构,就近为社区老年人提供集中照料和托养服务。

    充分发挥公办养老机构托底作用。重点为城乡特殊困难对象及低收入、经济困难的失能、半失能老人提供无偿或低收费的供养、护理服务。力争到2020年,荆州中心城区建成3所以上床位数300张左右的保障性公办养老机构,每个县(市)均有1所床位数在200张左右的保障性公办养老机构。现有社会福利机构和乡镇(街道)敬老院要完善设施,增强功能,转型为护理型养老机构。

    推进公办养老机构改制。在明晰产权的基础上,积极推进公办养老机构转制为公建民营,通过租赁经营、合资合作、服务外包等公开招投标方式,实行社会化运营。

    (三)大力发展居家养老服务。加强社区居家养老服务设施建设。各地要因地制宜,科学编制养老设施规划,合理确定建设布局和建设标准,加快居家养老服务照料中心建设,支持有条件的地方建设较高标准的示范性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中心(站)。力争到2020年底,我市居家养老服务覆盖100%的城市社区和60%以上的农村社区。全市新建777个城乡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中心,其中,城镇83个、农村694个。行政村和较大自然村,要充分利用农家大院、依托村委会、农村老年协会等,建设居家养老服务机构、托老所、老年活动站等互助性养老服务设施。鼓励引导有条件的村,兴建农村空巢失能老人幸福院,实行集中居住式居家养老。

    大力发展居家养老服务网络。整合社区卫生、文化、体育等资源,健全以社会力量为主体、社区为纽带、满足老年人各种服务需求的居家养老服务网络。大力发展居家养老服务组织,鼓励社会力量兴办居家养老服务专业机构和企业,上门为居家老年人提供助餐、助浴、助洁、助急、助医等定制服务。支持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网点引入社会组织和家政、物业等企业,开发或运营形式多样的养老服务项目。积极引导有条件的居家养老服务企业实行规模化、网络化、品牌化经营。

    三、优惠政策

    (一)完善土地供应政策。各地要将各类养老服务设施建设用地纳入年度用地计划,合理安排用地需求。

    经民政部门认定的非营利性养老机构,可采取划拨方式供地。营利性养老机构建设用地按照国家对经营性用地依法办理有偿用地手续的规定,优先保障供应,可采取协议出让方式供地。同一宗养老服务机构用地有两个或两个以上申请用地者的,应当以招标、拍卖或者挂牌方式供地。

    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可依法使用本集体所有土地,为本集体经济组织内部成员兴办非营利性养老服务设施。民间资本兴办的非营利性养老机构与政府兴办的养老机构可以依法使用农村集体所有土地。

    在符合规划和征得小区业主同意的前提下,在已建成的住宅小区内增设非营利性养老服务设施的,可不增收土地价款。若后续调整为营利性养老服务设施的,应补缴相应的土地价款。养老设施因城市建设需要被依法征收时,按照“谁征收、谁负责”原则,优先安排同等面积回迁,异地建设的以地价差额换算面积。

    企事业单位、个人对城镇现有空闲的厂房、存量房、学校、社区用房等进行改造兴办养老服务机构,在城市规划范围内的,经规划等部门同意改变建筑使用功能从事非营利性养老服务,土地使用性质可暂不作变更。

    (二)完善财政扶持政策。各地要加大投入,将养老服务业发展资金纳入财政预算,建立自然增长机制。根据属地管理、分级负担的原则,市、县分级承担养老补贴补助经费。市、县两级福利彩票公益金的50%以上要用于支持养老服务业发展,并随老年人口的增加逐步提高投入比例。其中,支持民办养老服务发展的资金不得低于30%。要通过政府贷款贴息、直接融资补贴等方式,引导社会资本投向养老服务行业。

    完善民办养老机构建设运营补贴制度。各地要对符合标准、经民政部门许可的民办养老机构,建立建设补贴和运营补贴制度。荆州中心城区新建机构每张床位给予不低于1500元、改造和租赁用房每张床位给予不低于1000元一次性补贴(每个机构最高补贴不超过500张床位),对正常运营1年以上的,按入住对象每人每年不低于1000元给予运营补贴。

    健全城乡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中心建设补贴和运营补贴制度。对经验收合格的城市社区居家养老服务机构给予一次性5万元建设补贴;农村老年人互助照料活动中心给予一次性3万元建设补贴。连续开展生活照料服务6个月以上的城市社区养老服务中心,按每年2万元给予运营补贴;农村老年人互助照料活动中心按每年1万元给予运营补贴。

    建立经济困难的高龄、失能老年人养老服务补贴制度。对65周岁及以上的散居“三无”老人,生活能自理的每月享受150元、半失能的每月享受200元、失能的每月享受300元政府购买服务。对65周岁及以上低保且失能的老人,每月享受100元政府购买服务。对90周岁及以上家庭人均月收入低于1.5倍低保标准的高龄老人,每人每月享受100元的政府购买服务。以上援助对象,由各地根据其服务需求和调查评估结果发放购买服务券,由居家养老服务中心(站)提供以日常生活照料为主的上门服务和日托服务。

    (三)完善税费优惠政策。对养老机构的养老服务收入按政策规定免征增值税,随增值税附征的城市维护建设税和教育费附加同步免征,占用耕地的免征耕地占用税。对符合条件的非营利性养老机构免征企业所得税;对其自用房产、土地免征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对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个人等社会力量通过慈善组织或者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部门,向福利性、非营利性养老服务机构的捐赠,在计算企业所得税和个人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时按规定标准予以税前扣除。

    对非营利性养老机构设施建设项目免征行政事业性收费(含政府基金,下同),对营利性养老机构建设项目减半征收行政事业性收费;对养老机构提供的养护服务收入减免行政事业性收费。养老机构(社区养老服务设施、居家养老服务组织、信息平台)用水、用电、用气按居民生活类价格执行;有线数字电视收视维护费按照特困户标准缴纳;电话、宽带网络使用费执行家庭住宅价格;申请安装有线数字电视、水、电、气管线管道的,价格(含安装材料)按成本价收取。

    (四)完善投融资政策。金融机构要加大对养老服务机构信贷支持力度,开发适合养老机构发展需求的金融产品和担保方式。拓宽信贷抵押担保物范围,合理利率定价,适应养老服务业的信贷需求,确保养老服务业的有效信贷投入。民办养老机构以有偿出让方式取得土地、产权明晰的房产等固定资产,不动产抵押登记部门应当予以办理抵押登记手续。

    (五)完善保险政策。养老机构内设的医疗机构符合城镇基本医疗保险定点机构准入条件的,可优先纳入城乡医保定点范围。养老机构都要投保责任保险。鼓励倡导老年人投保意外伤害保险。探索建立长期护理保险制度,以社会互助共济方式筹集资金,为长期失能老年人的基本生活照料和医疗护理提供资金或服务保障。

    (六)完善人才培养政策。支持高校、职业院校、民办职业机构建立养老和护理人员培训基地,加强养老护理、病员陪护等养老服务人才培训。鼓励大中专院校和护士专科学校毕业生到养老服务机构和社区从事养老服务工作。

    四、组织领导

    (一)健全工作机制。各地政府是养老服务业发展的责任主体,要将养老服务业作为重要内容,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及城市(镇)总体规划,制定养老服务设施建设专项规划和养老服务产业发展规划,引导养老服务业科学发展。要建立完善工作协调机制,加强政策协调,定期分析问题,研究推进措施。要积极开展养老服务业综合改革试点,在要素保障和服务模式等方面进行探索创新。

    (二)强化部门职责。民政部门要切实履行监督管理、行业规范、业务指导职责。发改部门要将养老服务业纳入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商务部门要将居家养老服务纳入家庭服务业发展专项规划,扶持培育龙头企业。财政部门要对养老服务业发展给予财力支持。住建、规划部门要落实国家养老服务设施配建标准,将养老服务设施预留用地纳入控制性详细规划,指导养老服务设施有序建设。公安、教育、卫计、国土、物价、人社、税务等部门要各司其职,按照职责分工做好促进养老服务业发展工作。

    (三)加强督促检查。各地要加强对发展养老服务工作的绩效考核,确保责任到位、任务落实。要结合实际制定具体实施办法。市级相关部门要根据本部门职责,制定具体政策措施。市政府督查室、市发改委、市民政局和市老龄办要加强对本意见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及时向市政府报告。

    2016年11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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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实施质量强市战略的决定

    荆政发[2016]29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荆州开发区,纪南文旅区,华中农高区,市政府各部门:

    为贯彻落实质量强国的新要求,顺应质量发展的新趋势,推进荆州质量兴市向质量强市的新跨越,促进荆州经济社会发展转型升级,现就实施质量强市战略作出如下决定:

    一、总体目标

    坚持不懈走质量改革之路、创新之路、合作之路,力争到2020年,创国家级品牌10个以上、中国驰名商标30个以上、湖北名牌产品200个以上、湖北著名商标300个以上、地理标志达到35个以上。产品质量明显提升,创新能力明显加强,服务水平显著提高,质量意识普遍增强,质量安全根本改善,质量总体水平达到省内领先水平,各项主要质量指标居全省前列,部分领域质量水平达到国内国际先进水平,基本建成质量强市。

    二、全面提升四大领域质量水平

    (一)提高产品质量。实施名牌战略,大力开展驰名商标、著名商标、地理标志、国家级出口工业产品质量安全示范区、湖北名牌产品创建活动,完善和落实创建名牌产品的鼓励政策,重点打造国内有影响力、国际上有竞争力的品牌,努力打造品牌大市、品牌强市。完善和落实政府质量奖奖励机制,逐步向现代服务业、战略性新兴产业、高新技术产业和中小企业延伸。推动企业建立健全质量管理体系,制定实施先进的技术标准,建立企业产品和服务标准自我声明公开和监督制度。到2020年,国家重点产品可比性跟踪质量监督抽查合格率达到95%以上,出口产品出厂合格率达到100%。

    (二)提升工程质量。落实工程建设质量主体责任,全面执行建设、勘察、设计、施工、监理五方责任主体项目负责人工程质量终身责任承诺和终身责任信息档案制度,严格实施工程质量终身责任制。加强工程质量技术创新能力建设,推动城乡建设走上绿色、循环、低碳的科学发展轨道。大力倡导“四节一环保”(节能、节地、节水、节材,注重环境保护)的财富增长型建设模式,提高建筑工程节能效率。竣工工程质量全面达到国家强制性标准。落实建设工程安全生产责任制,坚决遏制重大工程质量事故和安全生产事故发生。推进企业质量标准化管理体系建设,着力治理住宅工程质量常见问题,提高人民群众对工程质量的满意度。引导和鼓励企业争创“鲁班奖”“楚天杯”及其他省级、市级优质工程,到2020年,创“楚天杯”40个以上,力争实现“鲁班奖”零的突破。

    (三)改进服务质量。大力发展新兴服务业,推动服务业便利化、精细化、品牌化。继续实施服务业标准化示范和试点建设工作。到2020年,服务质量基本实现规范化、标准化、现代化。全市推行服务标准化示范单位10家以上,通讯、金融、医疗、商贸、旅游、酒店、餐饮、交通等主要服务行业顾客满意率达95%以上,全市服务业顾客满意度整体水平提升到90%以上。

    (四)改善环境质量。积极发展低碳经济、循环经济,推进清洁生产模式。强化能源计量服务管理,严格执行能耗限制强制性标准,加大锅炉节能改造力度。强化工业废气、机动车尾气、扬尘、餐饮业油烟等大气污染防治,加强工业、交通、建筑施工、社会噪声污染监控,改善重点流域、区域水环境质量,提高工业废水、生活污水、养殖废水污染治理水平。推行餐厨垃圾资源化利用,建立垃圾分类处理机制,加强农村畜禽养殖污染防治,加大农业面源污染治理力度。到2020年,全市单位生产总值能耗降到1.21吨标煤以下,所有重点工业企业主要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排放率99%以上。城区城市空气质量二级以上比例达到90%以上。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率达到100%。

    三、全面推进质量领域改革

    (一)优化质量发展环境。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坚持放管并重,实行宽进严管,激发市场主体活力。依法减少和下放质量安全准入类行政审批事项,研究建立质量安全监管“权力清单”“责任清单”和“负面清单”。推进行政审批制度和商事登记制度改革,实行“三证合一、一照一号”登记制度。在人身和财产安全、卫生健康、环境保护、资源节约等领域,建立生产企业符合性自我声明制度。建立完善特种设备动态监管、风险管理体系,工程质量终身负责以及服务质量保障等制度。

    (二)强化市场行为监管。加强质量安全执法部门间的协作,推进信息共享,形成质量安全监管合力。对于达不到节能环保、安全生产和食品、药品、工程质量强制性标准等违反法律法规禁止性规定的市场主体,依法予以查处。落实企业质量主体责任,实行产品安全事故强制报告制度。依法保护各类知识产权,鼓励技术创新,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的行为。创新电子商务产品质量监管,查处电子商务产品质量违法行为。运用大数据手段,创新产品质量监督模式,开展热点产品的评价性监督。以消费品为重点,以涉及人体健康和人身财产安全的质量安全指标为重点内容,健全完善产品质量安全风险的采集、分析、评估、研判及发布制度,形成以预防为主、风险控制为核心的产品质量安全风险警示机制。加快构建质量追溯体系,争取尽早与国家质量追溯体系实现互联互通、信息共享。加快质量诚信体系建设,推广企业质量信用报告发布制度,建立健全质量失信“黑名单”制度。

    (三)提高服务业质量水平。引导商贸、餐饮、住宿等传统服务业引进现代经营方式和先进质量管理方法,打造商贸服务品牌。以标准化推进物流、电子商务、房地产、物业管理、旅游、社区服务、健康服务、中介服务、教育培训等服务新业态的规范化,加快品牌连锁店引进。借鉴国外先进理念和技术标准,推进现代物流、金融保险、信息消费、科技创新、电子商务、工程设计咨询、检验检测认证、文化创意、软件外包、健康养老等现代服务业的信息化、国际化、规模化和品牌化建设。

    (四)夯实四大质量基础。积极推进全市医药化工、轻工建材、装备制造、农产品(食品)加工、电子信息、纺织服装等支柱产业实质性采用国际标准和国外先进标准,推动优势技术与标准成为国际标准,树立“荆州标准”引领效应。引导中小企业组建标准联盟,参与团体标准制定,形成产业联盟标准化。加强农业标准化工作,发挥国家和省级标准化示范区的示范效应,使地域优势快速转化为市场、品牌优势。落实《国务院关于印发计量发展规划(2013—2020年)的通知》(国发〔2013〕10号)和省、市贯彻落实的实施意见,围绕荆州产业发展战略的重点,建设在长江黄金水道中游有重要影响力的计量测试基地。加快质量标准和体系建设,大力推广质量认证体系和卓越绩效管理模式,培育质量管理标杆和典范,引导行业和企业不断提升质量管理水平。加快区域性检验检测中心建设,在抓好油气钻采设备、农化、防水材料、针纺织服装等检验检测中心建设的基础上,力争区域性的塑料管材、汽车转向器等检验检测中心落户荆州,致力打造区域性的检验检测基地。推动质量服务的市场化进程,实施政府购买质量服务,推进检验检测认证等生产性服务业、高新技术产业、科技服务业健康发展。

    (五)构建技术支撑和创新驱动体系。围绕创新驱动、智能转型、强化基础、绿色发展、人才为本等关键环节,以先进制造、高端装备等领域为重点,加快制造业转型升级、提质增效。严格执行国家产业政策,大力推进传统优势产业技术改造创新,淘汰落后产能,提高资源利用效率,促进传统产业向高新技术产业提升。强化企业质量创新意识,提升企业技术创新能力和自主开发能力,全面提高企业的质量核心竞争力。加大技术创新投入,支持企业建设工程技术中心和产业化基地。引导大专院校、科研院所、社会研发机构与企业建立技术创新中心或技术创新联盟。

    四、全面构建质量共治格局

    (一)凝聚质量共识。积极倡导质量发展理念,自觉抵制违法生产经营行为。加强城市质量文化建设,提升全社会质量意识,倡导科学理性、优质安全、节能环保的消费理念,形成政府重视质量、企业追求质量、社会崇尚质量、人人关心质量的良好氛围,提升质量文化软实力。深入开展全国“质量月”“3.15”国际消费者权益保护日、“世界计量日”“世界认可日”等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群众性质量活动,加大舆论宣传,在全社会倡导形成精益求精、一丝不苟、持续改进、追求卓越的质量文化,提升全民质量素质。

    (二)推进质量共谋。广泛征集群众对质量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围绕产品质量、工程质量、服务质量、环境质量、公共服务质量,完善以市民质量满意度为主要内容的调查测评制度,推动市民质量知晓度、参与度、满意度逐步提升。开展产品质量、进出口商品质量、环境质量、旅游服务、公共服务等质量状况分析,开展质量竞争力指数和质量水平对比评估,为质量治理提供决策参考。培育“以人为本、诚实守信、精益求精、追求卓越”的荆楚质量文化,增强荆州质量文化底蕴。强化全民质量意识,倡导科学理性、优质安全、节能环保的消费理念。加强与有关院校、研究机构等单位的协作配合,汇聚质量专家智慧,开展质量教育与科研,组织编写质量安全知识普及教材,建立一批“质量教育示范基地”。加强质量舆论宣传,大力普及质量知识,宣传质量法规,弘扬质量文化。

    (三)强化质量共治。完善“企业全面负责、政府统一领导、部门联合监管、检验技术支撑、社会广泛参与”的质量安全多元共治工作机制。充分发挥行业协会、学会、商会等社会团体的桥梁纽带作用,积极提供质量咨询服务,及时反映企业及消费者的质量需求,依据市场规则建立自律性运行机制,进一步促进行业规范发展。加强部门协作联动,推行产品质量安全责任保险、产品伤害监测和质量多元救济等共治新机制。完善社会质量监督员制度,支持和鼓励消费者依法开展质量维权活动,充分发挥12365、12315、12316、12330、12311等投诉热线的作用,畅通质量投诉和消费维权渠道,有效调解和处理质量纠纷。发挥新闻媒体舆论导向作用,曝光质量突出问题和质量违法行为,宣扬优秀企业和优质产品典型。做好网络舆论引导工作,创新广告监管思路,建立完善广告信用“黑名单”制度。

    (四)扩大质量共享。加强农产品、消费品和食品药品安全监督抽查,加大餐桌污染治理力度,提升质量安全水平。推进电梯安全监管水平,提升电梯安全应急救援能力,从控制电梯事故率逐步转移到降低电梯故障率。实现机动车安检机构联网监察。有效治理菜市场电子秤计量作弊现象。落实工程质量终身责任承诺和竣工后永久性标牌制度。加强水、大气、土壤等污染防治,切实解决损害群众健康的突出环境问题,引导全市人民共建天蓝、地绿、水净的宜居美丽家园。完善覆盖全民的基本医疗保险体系,提升医院管理和医疗服务质量。促进教育资源优质均衡公平发展,提升教育事业发展质量。打造一体化公共交通体系,提升交通运营和管理质量。

    五、强化保障措施

    (一)加强质量强市组织领导。成立荆州市质量强市工作委员会(名单附后),统筹协调实施质量强市战略工作重大问题,研究制定提高质量和名牌培育的政策措施,督促检查涉及产品质量、工程质量、服务质量和环境质量有关政策的贯彻落实和工作进展情况,统筹协调迎接省政府质量考核和组织市政府质量考核工作。各有关成员部门要各司其职,加强配合,齐抓共管,形成推动质量强市的合力。工作委员会下设办公室,办公地点设在市质监局,承担市质量强市工作委员会日常工作,由市质监局局长兼办公室主任。原荆州市实施质量兴市战略工作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撤销。

    各地政府要对本行政区域内的质量工作负总责,结合本地实际,成立相应的领导机构,抓紧制定贯彻落实本决定的实施意见。

    (二)推进质量体制机制改革。积极稳妥地推进质量工作改革与发展,建立健全有利于推动质量强市战略实施的体制机制。以建设荆州市质量检测中心为载体,推进经营类检验检测机构市场化改革和产业化发展,全面实行跨部门、跨地域、跨层级整合,逐步实现管办分离、转企改制。加强对改革的组织领导和协调沟通,注重解决历史遗留问题和现实突出问题,确保改革平稳有序。

    (三)加强质量人才队伍建设。坚持质量人才培养与引进并重的原则,加强质量人才梯队建设,重点培养高层次、高技能、满足不同需求的质量专业人才。加强质量领域的对外合作与人才交流,着力培养一批质量管理、标准化领域的学科带头人和技术专家。加快落实质量及相关专业技术人员职(执)业资格制度。加强质量执法队伍建设,改进和充实执法装备,提高执法人员的综合素质和执法水平。

    (四)建立质量投入增长机制。加大对质量工作的投入,每年安排专项资金用于技术标准体系建设、计量体系建设、检验检测体系建设等工作。各级财政要加大统筹相关专项资金力度,保障中小企业质量提升工程实施。各地各有关部门要制定促进质量发展的配套政策和措施,完善质量扶持政策。金融部门要加大对名优产品生产经营企业的扶持力度。企业要加大对质量改进、新产品研发和技术进步的资金投入。

    (五)强化质量强市工作考核。建立健全科学规范的质量工作绩效考核评价体系和数据指标体系,将质量安全和质量发展纳入各级政府绩效考核评价内容。在县域经济考核指标体系中,增加质量考核指标。加强考核结果的反馈和运用,将区域质量考核的结果作为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综合考核评价的重要内容。要严肃查处质量责任事故中存在的渎职腐败行为,涉及违法的依法追究责任。

    2016年11月18日

    www.248365365.com/关于印发

    荆州市创建国家森林城市实施方案的通知

    荆政发[2016]33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荆州开发区,纪南文旅区,华中农高区,市政府有关部门:

    《荆州市创建国家森林城市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2016年12月19日

    荆州市创建国家森林城市实施方案

    根据《国家林业局关于着力开展森林城市建设的指导意见》(林宣发〔2016〕126号)和《国家森林城市评价指标》精神,为贯彻落实“五大发展理念”,加强我市生态文明建设,着力构建城乡一体、科学合理的森林生态体系,改善人居环境,提升城市品位,增强城市综合竞争力,打造湖北经济增长“第四极”,建设江汉平原现代化中心城市和长江中游重要的中心城市,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为指导,以“发展生态文明,建设美丽荆州”为主题,按照“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理念,以“人均一亩林、绿化翻一番”作为战略目标,以“让荆州绿起来、产业活起来、农民富起来”作为发展目标,以大地植绿、心中播绿为重点任务,以绿满荆州为抓手,做活做足做好国土绿化和恢复湿地这两篇文章,着力建设生态人居环境,大力弘扬生态文化,提升城市形象和综合竞争力,逐步形成完善的林业生态体系、发达的林业产业体系、繁荣的生态文化体系,促进经济社会和人与自然的协调发展,最终实现“让森林走进城市、让城市拥抱森林”。

    二、工作目标

    2016年全面启动创建工作。江陵县、松滋市、公安县、石首市、监利县、洪湖市启动创建省级森林城市工作,确保2018年创成省级森林城市。全力推进绿满荆州行动,2017年到2020年全市植树造林190万亩,其中,2017年65万亩、2018年62万亩、2019年33万亩、2020年30万亩。各县(市、区)各恢复两个蓄水量10万立方米以上的湖泊,并创建国家级和省级湿地公园。到2019年,市域森林覆盖率(含自然湿地面积折算的森林覆盖率)达到35%以上且分布均匀,城区绿化覆盖率达到40%以上,城区人均公园绿地面积达11平方米以上,城市重要水源地绿化达70%以上,水岸林木绿化率达到80%以上,道路绿化率达80%以上,城市森林网络、城市森林健康、城市林业经济、城市生态文化、城市森林管理等各项指标达国家森林城市建设标准,获得国家森林城市称号。

    三、工作思路

    按照创建要求,坚持遵循经济规律和自然规律,自然与人文相结合、历史文化与城市现代化相结合,科学合理地编制一个期限10年以上的《荆州市国家森林城市建设总体规划》,形成“一核带六心”“一带牵多点”“一网连全境”的总体创建思路。

    一核带六心:即以创国家森林城市的荆州区、沙市区、荆州开发区、华中农高区、纪南文旅区等组成的中心城区为核心,推动江陵县、公安县、松滋市、石首市、监利县和洪湖市6县(市)创建省级森林城市。全市形成“一核带六心”的创建氛围,通过新增城区植树造林面积、推进单位庭院绿化、扩大城郊森林面积、加强立体绿化等方式,重点增加“一核六心”城区森林面积,增加城市绿量,完善城区绿化格局。

    一带牵多点:即以长江流域生态防护林为纽带,牵动长江周边乡村城镇的中心绿化点和森林景观点,形成林业生态体系。通过对长江流域生态防护林带更新改造,增加林带宽度、厚度,调整树种结构,提高林分质量,构建稳定的森林生态系统,确保发挥较好的防风防浪、水土保持、涵养水源、调节气候、减少污染等功能。通过乡村绿化、森林公园、湿地公园、产业基地、观光林业、生态林业等建设,构建多个森林景观,呈现荆州森林生态、森林产业、生态文化体系的特色和亮点。

    一网连全境:即以荆州市域范围内的主要道路、湖泊、河流为骨架,通过通道绿化、环湖林带、水源绿化和乡村绿化建设,形成连系各县(市、区)的绿色生态网络。通过高速公路(铁路)、国道、省道、一级公路、旅游公路和主要河流两侧营造宽度30米以上的林带、环湖打造纵深100米以上的林带,构建生态廊道;通过对城市重要水源地已有森林植被加以保护,同时,加大绿化力度,使其森林覆盖率达70%以上,保证水质净化和水源涵养作用得以体现;通过开展沟、河、路、渠和“四旁”植树,构建点、片、带、网相结合的高标准综合农田防护林体系。

    四、工作重点

    (一)加快推进城区森林化。围绕提高城区森林覆盖率、增加城市绿量目标,实施城区国土绿化工程,推进“一核六心”建设。中心城区重点推进荆州植物园、树木园和小森林等绿化项目建设,通过开展屋顶、墙体、桥体垂直绿化,增加城区绿量。加大沿长江景观绿化带建设,维护好中心城区公园绿地,居民出门500米即可进入绿地休闲观光,亲近自然;对中心城区所有的道路绿化进行改造升级,绕城高速环线、汉宜高速、荆襄高速、318国道、荆监一级公路、荆当旅游公路、荆江大堤、江汉运河两侧各建宽度为30米—50米的环城防护林带;汉宜高速公路锣场、荆州北出口和荆襄高速公路荆州中出口处两侧各建30米—50米绿化带;完成环荆州古城国家湿地公园、菱角湖国家湿地公园等11个国家级和省级湿地公园建设;对八岭山国家森林公园进行改造升级;开展长湖环湖林带建设;在中心城区建成城区、郊区一体化的森林生态屏障。中心城区从2017年开始每年建设3个500亩以上的小森林,各县(市、区)城郊每年建设2个500亩以上的小森林,各县(市、区)在每个乡镇建1个乡镇公园或乡镇成片森林。

    (二)着力推进农田林网化。从生态建设的高度,重视农田林网建设,各县(市、区)要出台推进农田林网建设的扶持政策,化解林农矛盾,及时落实生态补偿金制度。新建林网要以混交林为主,乔灌结合。按照“改品种、调结构、建骨架、配网格”思路完善林网建设,确保林网效能,提高立体林网标准和效果。同时,结合高标准农田建设,重点建设“田成方、林成网、路相连、沟相通”的高标准农田林网体系。到2019年,以400亩—500亩的农田林网网格为单元,农田林网控制面积稳定在80%以上。

    (三)全面实施廊道林荫化。实施生态廊道网络工程,加快推进汉宜、二广、江南、潜石、随岳、江北高速公路和荆松一级、荆监一级公路、旅游公路两侧各30米以上的通道绿化建设,迅速推进市域范围内国道、省道、县道、乡道两侧通道绿化建设。加快推进“口子镇”等门户绿化建设,打造亮丽的门户绿化景观;稳步推进洪湖、长湖、菱角湖、小南海、牛浪湖、淤泥湖、玉湖、崇湖、上津湖、天鹅湖、天星湖等环湖纵深林带建设;积极推进江汉运河、荆襄河、太湖港渠系、总干渠、西干渠、四湖渠、沮漳河、东荆河、松滋河、虎渡河、藕池河、调弦河等河道绿化建设,重点开展长江483公里两侧生态防护林带更新改造,打造成绿树成荫、树高林密、四季有花、常年有果、生机勃勃的绿色屏障。

    (四)重点推进乡村林果化。各县(市、区)要积极调整农业结构,因地制宜,突出特色,加大中低产田、丘陵岗地改造力度,大力发展林果经济。要以改善农村人居环境、绿化美化农村为抓手,推进乡村植树造林,加大农村“四旁”植树力度,继续推进“庭院经济”,开展绿色示范乡村建设。通过林业专业合作社带动农民种植优质高效的桃、梨、桔、柚等经济林。打造江陵三湖“黄桃之乡”,公安章庄铺“柑橘之乡”,松滋王家桥“蜜柚之乡”,洪湖螺山“桑蚕之乡”,石首桃花山、监利大垸农场、华中农高区太湖管理区“桃花之乡”等。

    (五)探索观光林业健康化。以花卉苗木基地为基础、湿地公园为平台、旅游景点为依托,融入有益身心健康的休闲观光林业元素。一是发展森林康养产业。森林被誉为地球之肺,要以荆州森林资源开发为主要内容,融入旅游、休闲、医疗、度假、娱乐、运动、养生、养老等健康服务新理念,形成一个多元组合、产业共融、业态相生的综合体,将建设森林康养基地作为促进荆州结构优化、扩大内需、增加就业的一个新的重要增长点进行培育。二是打造湿地生物多样性保护基地。湿地被称为地球之肾,要加强浮水、沉水和挺水植物的保护,使其发挥对污染物吸收、代谢、分解从而净化水质的作用。要通过建立自然保护区、强化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加强公众教育等措施加强对我市丰富湿地资源的保护。三是建设生态林业观光园。主要是将林果采摘活动、自然风光、文化体验、科技示范、休闲娱乐、环境保护融为一体,实现生态效益、经济效益与社会效益的统一。四是推广生态立体种养林业。结合荆州水乡林业产业特色,推广“林—虾—稻”“林—莲—蛙”“林—虾”“林—鱼”“林—油”“林—菜”“林—药”和“林—禽”等多种立体种养模式,建设示范样板生产基地,让绿色银行与农业产业高度融合,成为农民增收致富新亮点。

    (六)坚持创森工作全员化。按照自然规律和经济规律,坚持勤俭节约,保护利用现有森林、湿地等资源,注重古树名木保护,反对大树古树进城和非法移栽。完善森林、湿地保护管理体系和科技支撑体系。以生态效益为主,加强森林保护措施,建设水岸防护林、水源涵养林、灌木林等有效保护水源地和森林资源。积极开展义务植树和“绿化单位”创建活动,全力推进森林“进机关、进学校、进住区、进园区”,积极发展以林木为主的城市公园、市民广场、街头绿地、小区游园,动员全市人民积极参与创森活动。加强国家森林城市创建的宣传教育工作,把森林城市创建的宣传教育作为精神文明建设重要内容。提高居民生态文明意识,通过建立生态科普教育基地、设立参与式、体验式的生态课堂、森林博物馆等场所方便居民进入森林、享用森林。利用植树节、森林日、湿地日、爱鸟日等生态节庆日,积极开展生态主题宣传教育活动。

    五、项目建设

    为实现成功创建国家森林城市目标,发挥好林业工程对森林城市建设的带动作用,确保创森工作有工程带动、有资金支撑,结合我市实际,拟启动以下森林城市建设重点项目。

    (一)新建森林博物馆。占地面积150亩,建筑面积3500平方米,拟选址在华中农高区太湖农场新风分场。建设时间:2017—2018年;牵头单位:市林业局;落实单位:华中农高区;配合单位:市财政局。

    (二)长江生态防护林建设。沿长江483公里打造长江生态防护林体系。建设时间:2017—2021年;牵头单位:市水利局;落实单位:市长江河道管理局;配合单位:各县(市、区)政府、市林业局。

    (三)白水滩国家湿地公园建设。建设时间:2017—2019年;牵头单位:市林业局;落实单位:沙市区政府、荆州开发区管委会;配合单位:市财政局、市环保局、市水利局、市文物旅游局、市国土资源局、市规划局、市交通运输局、市住建委、市城投公司等。

    (四)海子湖湿地公园建设。建设时间:2017—2019年;牵头单位:市林业局;落实单位:纪南文旅区管委会;配合单位:市财政局、市环保局、市水利局、市文物旅游局、市国土资源局、市规划局、市交通运输、市住建委、市长湖湿地自然保护区管理局。

    (五)海子湖生物多样性科普基地建设。建设时间:2017年;牵头单位:市林业局;落实单位:纪南文旅区管委会、市长湖湿地自然保护区管理局;配合单位:市发改委、市财政局。

    (六)启动一批城市公园建设。

    1.树木园:新建面积500亩的树木园,拟选址在华中农高区太湖农场新风分场。建设时间:2017—2018年;牵头单位:市林业局;落实单位:华中农高区管委会;配合单位:市财政局、市林科院。

    2.珍稀树种园:新建面积500亩的珍稀树种园,拟选址在华中农高区太湖农场。建设时间:2017—2018年;牵头单位:市林业局;落实单位:华中农高区管委会;配合单位:市林科院。

    3.郊野公园:在沙市区和荆州区各新建1个500亩的郊野公园,沙市区拟选址在沙市区桑梓湖。建设时间:2017—2018年;牵头单位:市林业局;落实单位:沙市区政府;配合单位:市财政局、沙市区农林水利局、湖北省畜牧良种场。荆州区拟选址在荆州区红旗林场。建设时间:2017—2018年;牵头单位:市林业局;落实单位:荆州区政府;配合单位:市财政局、荆州区林业局。

    4.植物园:新建面积1638亩的植物园。牵头单位:市住建委;落实单位:市市政园林局;配合单位:市财政局。

    5.动物园:新建荆州动物园。建设时间:2017—2018年;牵头单位:市林业局;落实单位:荆州区政府;配合单位:市财政局、市住建委、市环保局、市动物卫生监督所等。

    (七)森林康养基地建设。拟选址在长湖花木大世界及周边区域。建设时间:2017—2019年;牵头单位:市林业局;落实单位:沙市区政府;配合单位:市财政局、沙市区农林水局、长湖花木大世界有限公司。

    (八)森林资源信息监测平台建设。建立荆州森林城市生态定位观测网络。建设时间:2016—2018年;牵头单位:市林业局;落实单位:市林业调查规划设计院;配合单位:市财政局、各县(市、区)林业局。

    (九)农田林网建设。结合高标准农田建设,以400亩—500亩为网格单元,打造高标准农田林网体系,生态补偿金450元/亩。建设时间:2017—2019年;牵头单位:市林业局;落实单位:市农业局、各县(市、区)政府;配合单位:市财政局、市发改委、市国土资源局、市水利局。

    (十)小森林建设。市直和各县(市、区)从2017年开始每年分别要建3个500亩以上的小森林,同时,各县(市、区)每年要选择2个以上乡镇各建1个500亩以上的小森林。建设时间:2017—2018年;中心城区牵头单位:市住建委;落实单位:市市政园林局;配合单位:市财政局;县(市、区)牵头单位:市林业局;落实单位:各县(市、区)政府,荆州开发区、华中农高区、纪南文旅区管委会,江北农场;配合单位:市财政局。

    (十一)门面绿化建设。

    1.迎宾大道绿化建设:在荆州中心城区的“荆州东”“荆州中”“荆州北”、汉宜高速和荆襄高速出入口两侧各建30米以上的通道绿化。建设时间:2017—2018年;牵头单位:市住建委;落实单位:市市政园林局;配合单位:市财政局、市交通运输局。

    2.通道绿化建设:荆州市域范围内(含县(市、区))所有高速公路(铁路)、国道、省道、一级公路、旅游公路等两侧各建30米以上的通道绿化。建设时间:2017—2018年;牵头单位:市交通运输局;落实单位:各县(市、区)政府;配合单位:市财政局、市林业局。

    3.门户绿化:荆州市与县市区域内省与省、市与市、县与县之间所有口子镇的门户绿化建设。建设时间:2017—2018年;牵头单位:市交通运输局;落实单位:各县(市、区)政府;配合单位:市财政局、市住建委、市林业局。

    (十二)水源地绿化建设。全市重要水源地森林覆盖率需达70%以上。建设时间:2017—2019年;牵头单位:市水利局;落实单位:各县(市、区)政府;配合单位:市财政局、市林业局。

    (十三)立体绿化建设。中心城区及各县(市、区)每年至少建1000平方米立体绿化示范点。建设时间:2017—2019年;牵头单位:市住建委;落实单位:市市政园林局;配合单位:市财政局、各县(市、区)政府。

    六、实施步骤

    (一)申报准备阶段(2016年7月—12月)。积极向省关注森林活动执行委员会(省林业厅)和国家林业局提出创建申请,并做好创建准备工作。

    (二)宣传发动阶段(2016年12月—2017年6月)。一是将国家森林城市纳入市“五城同创”重要内容,组织编制《荆州市国家森林城市建设总体规划》,全面开展创建工作。二是召开市创森指挥部全体会议,落实创建目标任务与责任,全面启动创建工作。三是利用多种形式开展创森宣传,营造良好创建氛围。

    (三)创建实施阶段(2017年1月—2019年5月)。一是开展森林城市现状调查,完善林业及绿地系统规划修订,高起点规划、建设、管理我市森林城市建设工作。二是启动一批重点工程,如森林博物馆、森林资源信息监测平台、长江生态防护林、树木园、森林康养基地等。抓好城区大环境绿化,建设中心城区生态圈,实施人工造林、退耕还林、村镇绿化、通道绿化工程。三是进一步加强城市基础设施建设,进一步强化城市功能,大幅度提高城市品位,最终实现创建工作总体目标任务。四是加大创森宣传。在电视台和报刊等媒体上开辟专题、专栏和专版宣传创森工作,通过录制电视专题片、编辑大型画册等方式宣传创森实效,同时,发动全市各级各部门和广大市民积极投身创建工作,全面掀起国家森林城市创建热潮。

    (四)考核验收阶段(2019年6月—2019年10月)。对照国家森林城市创建考核指标进行自查,迎接国家森林城市专家组的考核评审,并及时落实整改。力争2019年底前实现创建目标。

    (五)巩固提高阶段(2019年10月—2022年10月)。按要求分年实施《荆州市国家森林城市建设总体规划》,进一步完善、提高城市森林建设水平,确保顺利通过国家林业局专家组复查。

    七、保障措施

    (一)加强领导,精心组织。一是成立荆州市创建国家森林城市工作指挥部,组建创森指挥部办公室,加强创森工作的协调指导。二是实行市领导包县(市、区)督办制度,确保完成国家森林城市创建和“绿满荆州”行动任务。三是召开创建国家森林城市动员会和迎检会,安排部署创森工作。

    (二)财政支持,确保成效。一是将创建国家森林城市建设资金纳入本级公共财政预算,每年统筹安排2000万元的项目建设资金。二是市财政继续每年对市林业局拨付200万元,用于创森和绿满荆州行动。三是加大对建设创建国家森林城市必须的重点项目如森林博物馆、树木园、小森林等的财政支持力度。四是成功创建国家森林城市后,将国家下拨的奖励资金全部用于对创森作出突出贡献的先进县(市、区)和市直单位进行奖励。

    (三)明确任务,落实责任。把森林城市建设纳入政府目标管理,将创森工作各项建设指标纳入绩效考核指标体系进行年度考核。各县(市、区)、市直各部门的主要负责人是创森工作第一责任人,分管负责人是主要责任人,要严格按照森林城市创建目标,有计划分步骤地安排创建工作,加强目标管理,做到统一指挥、上下联动、管理有序、突出重点、全面提高。

    (四)积极配合,形成合力。各级各部门要紧紧围绕全市创森工作的总体部署,按照各自职责,密切协作配合,形成齐抓共管的良好局面。市创森办、各创森任务牵头单位要充分发挥统筹协调作用,整合各方力量,推动“创森”工作扎实有序开展。

    (五)创新机制,社会共建。各县(市、区)政府要把创省级森林城市建设资金纳入本级公共财政预算。要积极整合策划大项目,大力争取国家和省的扶持。要不断创新工作机制,积极研究制定优惠政策,深化林业改革,完善森林资源流转措施,广辟资金渠道,发动社会各界力量投资造林绿化,确保森林城市建设有规划引领、有工程带动、有资金支持。

    (六)大力宣传,营造氛围。一是媒体宣传,把创森纳入每年重大宣传主题,根据创森工作进展和项目进度适时调整媒体宣传力度。二是社会宣传。由市“五城同创”指挥部牵头,在中心城区的主要交通路口、城市广场展示创森宣传横幅广告,在机关、企业、医院、学校、商店、市场的电子屏幕上定期播放创森宣传标语。三是活动宣传。由市绿化委员会牵头,开展“万人签名”和“绿化单位”评选活动,推进森林“进机关、进学校、进住区、进园区”,开展植树节、森林日、湿地日、爱鸟日等生态节庆活动。四是科普宣传。由市“五城同创”指挥部牵头,每年举办市级生态科普活动5次以上。

    (七)科技创森,提高水平。围绕荆州市国家森林城市建设总体规划,做到科学规划、科学设计、科学施工、科学管理,切实将科技保障贯穿于城市森林建设的全过程。按照试验、示范、推广的路子,办好城市森林建设的试验点、示范区,及时总结推广,夯实城市森林建设的科技支撑。注重森林城市建设人才培养,要借鉴外地成功经验,学习外地平原湖区(如无锡、扬州、徐州等)创建国家森林城市经验;学习外地建设森林博物馆做法(如山东的中国森林博物馆、重庆的悦君山森林博物馆和福建的森林博物馆等)。

    www.248365365.com/任免人员

         任命傅前武同志为荆州市民政局副局长;

    任命黄发斌同志为荆州市审计局副局长;

    任命杨光忠同志为荆州市审计局总审计师;

    免去杨光忠同志荆州市审计局副局长职务;

    免去罗云龙、季坚群同志荆州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副主任职务;

    免去陈思宏同志荆州市水利局副局长职务;

    免去肖正华同志荆州市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副主任职务。

 2016年11月14日

        任命王统怡同志为荆州市历史文化名城保护建设委员会办公室主任;

    免去张少华同志荆州市历史文化名城保护建设委员会办公室主任职务。

2016年12月22日

        任命陶润华同志为www.248365365.com/副秘书长;

    免去王统怡同志www.248365365.com/副秘书长职务。

2016年12月23日

       任命郭奉毅同志为www.248365365.com/副秘书长。

 2017年1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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