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荆州开发区,纪南文旅区,荆州高新区,市政府有关部门:
《荆州市“一标三实”基础信息集中采集工作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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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1月10日
荆州市“一标三实”基础信息集中采集
工作方案
为全面推进社会管理创新,加强信息化建设基础工作,提升政府管理效能和服务水平,推动荆州经济建设发展振兴,市政府决定,从即日起至2018年11月,在全市开展以标准地址和实有人口、实有房屋、实有单位(以下简称“一标三实”)为重点的基础信息集中采集工作,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九大精神为统领,紧紧围绕职业化、规范化、现代化建设的总体要求,将“一标三实”基础信息集中采集作为加强和改进动态化、信息化条件下社会基层基础工作的重要载体和突破口,纳入党委、政府加强实有人口服务管理、推进社会管理创新的重点工作,通过基础信息采集录入,着力破解人、房、业等基础管理底数不清、情况不明的难题,努力提高全市职能部门对基本治安要素的管控能力,夯实社会管理基础,为社会管理、党政决策、公安实战、服务民生提供基础信息支撑。
二、工作目标
(一)全面摸清底数。按照“应采尽采、全面覆盖”的原则和“完整、准确、鲜活”的要求,对辖区内的标准地址、实有人口、实有房屋、实有单位基础信息进行采集,信息的采集率、准确率要达到95%以上,实现“底数清、情况明”。
(二)消除管理盲区。依托“一标三实”基础信息集中采集,清理整治一批管理薄弱的重点部位,排查化解一批漏管失控的风险隐患,发现掌握一批需要关注的重点人员,推动落实分级分类、动态管控措施。
(三)提升服务水平。通过“一标三实”基础信息集中采集,建立统一标准地址,为民政、卫生、公安、规划、房管、国土资源、工商等部门行政管理提供可靠数据支撑,为赈灾抢险、紧急救援、工商注册、治安管理、资源普查、房产管理等工作提供详细准确的信息。同时实现实体要素在电子地图上的定位和查询,方便群众网上购物、物流寄递、旅游出行、导航指南等生产、生活。
(四)创新工作机制。以“一标三实”基础信息集中采集录入为牵引,建立立体化、信息化的人口管理新模式;积极探索新型信息管理机制改革创新,不断提升社会管理科技化、信息化、标准化水平。
三、组织领导
为确保工作顺利开展,市政府建立“一标三实”基础信息集中采集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副市长黄庭松为召集人,市综治办、市公安局、市经信委、市政务电子办、市民政局、市国土局、市规划局、市人社局、市卫计委、市房管局、市工商局、市财政局等部门负责人为成员。联席会议下设办公室,办公地点设在市公安局,市公安局党委副书记、副局长董元松任办公室主任。联席会议各成员单位具体工作职责如下:
市综治办:组织协调各职能部门积极开展相关工作,将“一标三实”纳入年度综治考核内容,督导检查工作开展情况。协调网格中心与警综平台系统对接,安排网格员在责任区民警指导下开展“一标三实”信息采集、录入工作。
市公安局:做好联席会议办公室的相关工作;部署全警开展“一标三实”基础信息集中采集、录入工作;组织业务培训;主动协调其他单位和部门提供“一标三实”基础信息,加快与警务综合应用平台、社区警务平台、警务地理系统的对接;加快建设标准地址库。
市经信委:组织开展全市企业信息清理,并提供相关信息;组织开展电信、移动、联通等单位信息清理,并提供相关信息。
市政务电子办:加快市政府相关部门信息资源的共享、交换和使用授权。
市民政局:负责道路名称的命名、更名和路牌、门牌号码的规划、编制、制作、安装工作,提供标准地址信息;对未命名的街路巷迅速组织命名;依托殡葬等信息系统,组织开展死亡人口核查,并提供相关人员信息。
市国土资源局:组织开展全市乡镇管辖区域清理,并提供管辖区域分布信息。
市城乡规划局:组织开展地理信息清理,提供标准地理和地图信息。
市人社局:部署开展全市养老保险、医疗保险等参保人员和企事业单位从业人员数据清理,并提供人员相关信息。
市卫计委:组织开展医学死亡人员、计生服务对象、精神障碍患者信息清理,并提供相关信息;发动计生专干配合基层派出所开展信息采集工作。
市房管局:指导督促小区物业服务企业配合基层派出所开展门(楼)牌清理、核查、装订以及小区“人、房、业”信息采集工作,开展出租房屋登记备案。
市工商局:组织开展全市注册登记经商人员、单位的数据清理,并提供相关信息。
市财政局:按照“省管县财政管理体制”和“属地管理”原则,协调“一标三实”基础信息集中采集工作及门(楼)牌号编制所需经费分别纳入各地财政预算。
四、工作步骤
(一)动员部署阶段(2018年1月31日前)。各地要迅速成立相应的领导机构和工作专班,细化工作方案,召开专门会议研究、动员、部署,广泛开展宣传活动,发动群众积极参与,为开展基础信息集中采集工作做好各项准备。
(二)集中采集阶段(2018年2月1日—2018年10月30日)。按照信息采集规范要求,组织社区民警、居(村)工作人员、网格员、流动人口协管员等相关人员,有重点、分步骤推进“一标三实”基础信息集中采集工作。2018年4月底前,实现标准地址“应采尽采、全面覆盖”。2018年12月底前,基本实现“人房关联、查人知住”。
(三)检查验收阶段(2018年11月1日—2018年11月31日)。各地分级组织开展检查评估和查漏补缺,健全完善“一标三实”基础信息采集维护工作长效机制。由市综治办、公安局牵头,抽调人员进行交叉检查、评估验收,并对全市工作进行总结。
五、工作措施
(一)统一标准规范。各地要按照有关行业标准和“一标三实”信息采集规范,对本地“一标三实”需要采集的信息项目进行明确规范。要积极联系争取配备必要的专业化采集设备和采集应用系统,强化系统功能整合和信息共享,实现信息“一点采集、全网应用”。
(二)先行地址采集。各地要按照“先一标、后三实”、“先房后人”的流程,开展地址元素采集。公安、民政、房管、规划、国土等部门要密切配合,加快建立标准地址编制管理规范,建设标准地址数据库。对因拆迁、改建、新建等原因造成门(楼)牌编制不规范和重、错、漏的,要及时纠正、重新规范编制并安装上墙。
(三)全面核实采集。依托标准地址数据库和相关基础数据资源,按照“街不漏巷、巷不漏院、院不漏房、房不漏人”的要求,对辖区“三实”基础信息进行逐一核实、逐一采集,确保应核尽核、应录尽录。
(四)突出重点攻坚。按照先城镇、后农村的要求,优先抓好人、房、业信息变化大、管理难度大的中心地区、城乡结合部、新建社区等区域的“一标三实”基础信息采集。在实有人口中突出重点高危人员、流入居住人员,在实有房屋中突出租借用、容易藏污纳垢的房屋,在实有单位中突出涉枪涉爆、特种行业、寄递物流、娱乐场所、留宿洗浴等容易滋生违法犯罪的单位,增强采集工作的针对性、有效性。
(五)拓展信息渠道。各地要坚持专群结合,广泛发动基层居(村)骨干力量、物业人员、内保干部、网格员、流动人口协管员等各种力量参与信息采集工作,提升采集工作效率。充分利用民政、房管、国土、规划、人社、卫计、工商等部门和电信、水、电、气、物流寄递、网约车、网上餐饮、外卖等行业的信息资源,加快建立和完善信息共享机制,拓展“一标三实”基础信息来源的渠道。
(六)强化数据质量。要将基础信息数据质量作为考核的第一标准,按照进度服从质量的要求,科学分解任务进度,通过后台分析、第三方评估、实地核查等多种方式,切实加强基础信息数据质量监管,确保“一标三实”基础信息完整、准确、鲜活。
六、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开展“一标三实”基础信息集中采集工作,是加强和创新动态化信息化条件下社会管理基础工作的迫切需要,工作点多面广、时间紧、任务重、难度大、要求严,各地务必高度重视,切实加强组织领导,认真安排部署,确保“一标三实”基础信息集中采集工作顺利推进。
(二)统筹兼顾,全力推动。各地要将“一标三实”基础信息集中采集工作与政府行政管理紧密结合,做到互相借力、互相促进。结合推进户籍制度改革,将实有人口登记与户口登记管理相衔接,严防出现信息采集“错、重、假”的问题。结合居住证制度全面实施,大力宣传引导群众主动登记信息。结合解决无户口人员落户问题,全面摸排掌握本地无户口人员底数,在做好户口登记的同时采集相关信息。
(三)强化督导,完善机制。建立健全以数据清理、信息复核、责任追究等制度为核心内容的信息质量监督奖惩机制,对各单位信息采集工作进行全程跟踪和随机抽查,对漏采漏录错录信息的,限期改正;对采录虚假信息造成严重后果的,严肃追究有关单位领导和责任人的责任;对成绩突出的单位和个人予以表彰奖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