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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ww.248365365.com/办公室关于印发荆州市促进个体工商户转型升级为企业实施方案的通知(荆政办发〔2018〕16号)
信息来源: www.248365365.com/网 | 发布时间:2018-04-11 16:05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荆州开发区,纪南文旅区,荆州高新区,市政府有关部门:

    《荆州市促进个体工商户转型升级为企业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2018年4月3日

    荆州市促进个体工商户转型升级为企业

    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鼓励、支持和引导全市市场主体做多、做大、做强,实现发展重点由遍地开花、数量扩张向提升规模、增强后劲的根本转变,促进我市经济发展转型升级,现就促进我市个体工商户转型升级为企业(以下简称“个转企”)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立足荆州实际,着力培育大产业,围绕“个转企、新进规、规改股、股上市”的发展路径,做大市场主体总量,提升发展质量,优化经济结构,增强发展后劲,为实现“勇当多极排头兵、实现荆州大振兴”作贡献。

    二、主要对象

    (一)法律法规要求应当具备企业组织形式的特定行业。对依据法律法规应当登记为企业,但目前仍以个体工商户组织形式开展经营的,依照法律法规规定督促转型升级为企业。具体包括:印刷、旅行服务、互联网上网服务、境外就业中介、典当、拍卖、二手车交易市场经营、二手车经销及经纪、劳务派遣、汽车供应、汽车品牌经销、汽车总经销、因私出入境中介、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经营、兽药生产经营、农药生产、药品生产批发经营、医疗器械生产经营、成品油批发仓储零售、城市自来水供应等行业。

    (二)法律法规鼓励引导登记为企业以及各部门重点监管的行业。对法律法规未规定市场主体经营组织形式的个体工商户,充分尊重其转型意愿,注重激发其内在动力,并让转型为企业的经营者多受益。具体包括:较大规模批发零售、住宿、餐饮、娱乐、中介服务行业;实际能耗较大的服装、鞋材、锁具、家具制造行业;再生资源回收和旧货经营行业;节能、环保管理控制的劳动密集行业。

    (三)达到一定规模,通过宣传引导愿意转型升级的。遵循市场规律,结合产业特点和市场主体实际情况,分类指导,积极、稳妥、有序推进“个转企”。对产值和规模较大的个体工商户,加快促进转型;对有一定实力但对“个转企”有顾虑的个体工商户,加大工作力度,积极引导扶持其转型;对规模较小但成长性良好的个体工商户,做好基础性工作,加强培育。主要对象为: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等指标达到《中小企业划型标准》(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的;经税务部门核定为一般纳税人的;经营场所面积达到300平方米以上或雇工人数10人以上,或有自主品牌、有成长性的;从事科技创新型、连锁经营型、规模生产型以及其他有转型升级意愿的。

    三、扶持政策

    (一)便捷准入政策 (责任单位:市工商局、市政务服务管理办)。

    1.对“个转企”企业实行“多证合一”,简化流程,便捷准入。

    2.放宽“个转企”名称登记限制。在不重名和不违反企业名称登记规定的前提下,转型升级的企业可延续使用原个体工商户的字号。

    3.简化“个转企”住所(经营场所)登记程序。不改变住所(经营场所)的,转型后企业登记无需提交住所(经营场所)使用证明文件。改变住所(经营场所)的,提供合法使用证明,并适用“一照多址”“一址多照”等政策,支持转型升级企业“集群注册”和集聚发展。生产、加工类个体工商户“个转企”后,支持其将企业生产经营场所迁移至相应的工业园区内。

    4.简化“个转企”行政审批手续。原个体工商户涉及保留许可经营项目的,“个转企”后其投资主体、经营场所、许可经营项目不变的,登记机关按“多证合一”流程办理。

    5.培育托管企业。以托管企业为载体,为转型升级企业集群注册提供地址托管、法律文书签收、代理记账、报税、年报公示等简政服务。

    (二)财政、税收扶持政策(责任单位:市财政局、市经信委、市国税局、市地税局)。

    1.对符合政策条件的“个转企”企业,优先纳入中小企业专项扶持资金支持范围,并优先安排享受小额担保的贷款优惠政策。

    2.对“个转企”企业在转企后3年内申报符合条件的各项政策资金项目,给予适当支持。

    3.对“个转企”符合扶持政策条件的小微企业按照有关政策执行。

    4.企业缴纳城镇土地使用税和房产税确实有困难的,且符合困难性减免条件的,由企业提出书面减免税申请,经税务部门核准后可定期减免城镇土地使用税和房产税。

    5.同一自然人与其设立的个人独资企业、一人有限公司之间土地、房屋权属的划转,免征契税。

    6.“个转企”后增加地方税收收入的,转企后3年内由所属地财政部门在下一年度预算中安排一定的奖励资金,对符合条件的转型企业按贡献程度分别予以奖励。

    (三)金融扶持政策(责任单位:市政府金融办、银监会荆州监管分局、人民银行荆州市中心支行、各市级金融机构)。

    1.各金融机构全面提供开户、结算、理财、咨询等支小助微金融服务,及时开展评级授信工作,大力推广“一次核定限额,循环周转使用,随贷随还”的信贷审核方式,不断提高信贷审批效率。

    2.积极鼓励金融机构加快向小微企业集中的地区延伸服务网点,针对不同类型、不同发展阶段的“个转企”小微企业的特点,为其开发量身定做的特色金融产品,不断做深、做实“个转企”小微企业金融服务。

    3.合理确定贷款利率和贷款期限,充分用好抵押担保方式,拓宽抵押担保范围。对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信贷政策要求,发展前景和信用较好但暂时有困难的“个转企”小微企业给予贷款支持,利率适当优惠。

    4.增加将“个转企”小微企业纳入助保贷、政银保集合贷、新农贷等政府增信平台和政府性担保公司支持范围。

    5.支持“个转企”小微企业股本融资、股份转让、资产重组等活动,不断拓展其直接融资渠道。

    6.开展对金融机构落实收费政策情况的专项检查,治理金融机构不合理收费和高收费行为,规范担保公司等中介机构的收费定价行为,切实降低“个转企”小微企业融资成本。

    (四)人社扶持政策(责任单位:市人社局)。

    1.对升级企业招用就业困难人员就业和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与其签订1年以上期限劳动合同并按照规定足额缴纳社会保险的,按规定给予养老、医疗、失业保险补贴。

    2.对符合条件的升级企业,可按规定发放最高不超过200万元的创业担保贷款,并按相关规定贴息。

    3.对依法参加失业保险并足额缴纳失业保险费,财务制度健全、管理运行规范的升级企业,上年度未裁员的,按该企业及其职工上年度实际缴纳失业保险费总额的70%给予稳岗补贴;上年度有裁员但裁员率低于我市城镇登记失业率的,按50%执行。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各地各有关部门要充分认识“个转企”工作对我市稳增长、调结构、促转型、惠民生的重要意义,将其作为服务全市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头戏”,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建立荆州市“个转企”联席会议制度(成员名单附后),研究提出促进我市“个转企”健康发展的政策建议,协调解决工作中出现的困难和问题,统筹相关部门职责分工,检查、考核工作进展情况。联席会议下设办公室,办公地点设在市工商局。

    (二)强化措施,狠抓落实。在政务服务中心工商登记窗口,设立专人、专窗,实行“一条龙”服务,盘清底数,锁定对象,建档立卡,跟进服务,排忧解难。拟定切合实际的奖励措施,强化激励机制,狠抓督办,强化考核。实时掌握进度,一月一通报,纳入年度考核,对措施不力、工作被动的进行行政约谈。

    (三)强化协作,信息互联。“个转企”工作涉及面广、政策性强,各有关部门要强化协作,围绕实施过程建立健全转前、转中、转后的服务机制,确保信息互联互通,建立小微企业名录。各地各有关部门要适时研判实施“个转企”过程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及时报送工作动态。

    (四)加强宣教,营造氛围。通过网络、电视、广播、报刊等媒体,重点宣传“个转企”相关优惠政策,突出“个转企”后在风险承担、用地用工、融资贷款等方面的明显优势,着力增强符合条件的个体工商户转企业的意愿和主动性。及时总结并大力宣传“个转企”升级成功的先进经验,坚定个体工商户转型升级的信心和决心,解除其后顾之忧,积极营造“个转企”的良好氛围。

    荆州市“个转企”联席会议制度成员名单

    召 集 人:李启斌    市工商局局长

    副召集人:杨绍俭    市经信委副主任

    陆华圣    市商务局副局长

    周  辉    市工商局副局长

    成    员:程  飞    市政府金融办副主任

    徐建锁    市发改委副主任

    彭继复    市财政局副局长

    万  鹏    市人社局副局长

    谌  俊    市食药监管局总工程师

    蒋时菁    市政务服务中心主任

    覃  伟    市卫计委综合监督执法局副局长

    杨功慧    市国税局副局长

    陈卫国    市地税局副局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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