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关于教育体育改革与发展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拟订全市教育体育工作的规范性文件。
二、在市委的领导下,指导市属高校的党建、思想政治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协助市委管理市属高校县(处)级干部;负责联系在荆省属高校。
三、负责全市各级各类教育体育的统筹规划和协调管理;指导和协调全市各级各类学校的教育教学改革和科研工作,推进素质教育的深入实施;推进多元化体育服务体系建设和体育公共服务。
四、负责市直教育体育系统经费的统筹管理;协调有关部门编制市直教育体育单位经费的预算和决算;指导全市教育体育设施建设;组织和指导全市学生资助工作。
五、加强全市义务教育的宏观指导和协调,指导各地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指导全市各级各类学校德育、体育教育、卫生与健康教育、艺术教育、国防教育、安全教育、法制教育等工作。
六、指导全市的教育督导工作;对同级政府工作部门、下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贯彻落实党和国家关于教育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的情况进行检查、监督与评估;统筹九年义务教育和扫除青壮年文盲工作的组织实施,巩固和提升工作成果;组织和指导对全市职业教育、基础教育发展水平和质量的监测与评价。
七、指导全市教育体育系统人才队伍建设;主管全市教师教练员工作;统筹规划学校教师和管理人员队伍建设;指导全市中等及其以下学校教师资格证书制度的实施;会同有关部门做好专业技术职务评审。
八、指导全市教育体育工作,负责中心城区教育体育发展宏观规划,统筹协调荆州区、沙市区和荆州开发区教育体育发展;管理市直中小学校;指导和协调全市各类学历教育及招生考试;参与全市大中专毕业生就业指导工作。
九、统筹规划全市群众体育发展,负责推行全民健身计划,监督实施国家体育锻炼标准,推动全市国民体质监测和社会体育指导员队伍制度建设,指导公共体育设施建设,对公共体育设施进行监督管理。
十、统筹规划全市竞技体育和青少年体育发展,研究和指导体育运动项目设置、布局和体育训练、竞赛,研究和指导优秀运动员队伍建设,协同有关部门做好优秀运动员的吸收、安置和保障工作;制定和实施青少年体育后备人才培养计划,指导和推进青少年体育工作;负责组织协调、监督全市体育运动中的反兴奋剂工作。
十一、负责全市体育产业发展规划;规范体育服务管理,推动标准化建设;管理体育彩票的销售、彩票公益金的使用。
十二、负责全市教育体育行政审批;审查、审核全市体育经营活动主体的从业资格;依法监督体育经营活动中的行为。
十三、负责全市举办的市级以上体育竞赛活动,指导和协调参加省级综合运动会的组织管理及统筹安排,指导、协调、监督全市性的体育竞赛。
十四、协同有关部门对体育场地和设施的建设布局进行规划;指导和协调公共体育场馆和社区公共运动设施的开放;依法指导全市体育场馆的运营管理。
十五、承办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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