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和省有关食品(含食品添加剂、保健食品,下同)、药品(含中药,下同)、医疗器械、化妆品监督管理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制定有关食品药品安全的规范性文件并组织实施。推动建立落实食品安全企业主体责任、地方人民政府负总责的机制,建立食品药品安全重大信息直报制度,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着力防范区域性、系统性食品药品安全风险。
(二)依据法律、法规、规章和上级制定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负责生产、流通、餐饮消费环节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建立食品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机制,制定全市食品安全重大整治方案并组织实施。参与制定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计划、食品安全地方标准,根据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计划开展监测工作。
(三)负责监督实施国家药品标准。负责药品和医疗器械研制、生产、经营、使用的质量安全监督管理。负责监督实施药品研制、生产、经营、使用的质量管理规范。负责监督实施医疗器械生产、经营的质量管理规范。负责监督实施医疗单位制剂生产(配制)的质量管理规范。组织实施中药品种保护制度。配合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负责化妆品监督管理。
(四)依法开展食品生产、流通、餐饮消费以及药品、医疗器械生产、经营等方面的行政许可工作,承担上级下放和委托的有关审批事项。推进落实有关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负责行政审批的组织协调与监督。做好食品药品生产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认证及认证后的跟踪检查。
(五)负责建立药品化妆品不良反应、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监测体系,组织开展药品化妆品不良反应、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监测。
(六)负责重大食品药品安全事故应急体系建设,组织、指导重大食品药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置和调查处理工作,监督事故查处落实情况。
(七)负责建立全市食品药品安全信息统一发布制度,依法公布食品药品安全日常监管及其有关重大信息。推进食品药品企业诚信体系建设。推动食品药品检验检测体系、食品药品电子监管追溯体系和信息化建设。
(八)负责实施食品药品检验检测技术监督。制定全市食品药品抽验计划并组织实施。
(九)负责制定食品、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监督管理的稽查制度并组织实施,组织查处重大违法行为。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完善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机制。依法处理有关食品药品安全的咨询、投诉、举报。建立问题产品召回和处置制度并监督实施。
(十)负责开展食品药品安全宣传、教育培训与交流合作。组织实施执业药师制度,开展执业药师注册管理。指导相关行业协会、专业学会的工作。
(十一)指导各县、市、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工作,规范行政许可、行政处罚和监督检查等执法行为。
(十二)负责荆州开发区、荆州纪南生态文化旅游区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工作。
(十三)承担市食品安全委员会日常工作。负责全市食品安全监督管理综合协调,推动健全协调联动机制。督促检查县市区政府、市直有关部门履行食品安全监督管理职责并负责考核评价。
(十四)承办上级交办的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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