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版英文版云上荆州魅力荆州今天是:
首页 > 政务公开 > 重点领域信息公开 > 价格收费 > 价格调整 > 正文
市物价局转发省物价局关于对农村五保供养对象和服务机构有线电视及通信收费实行优惠的通知
信息来源: www.248365365.com/网 | 发布时间:2018-05-04 10:15

    荆价房服〔2018〕23号

    各县(市、区)发改(物价)局:

    现将省物价局《关于对农村五保供养对象和服务机构有线电视及通信收费实行优惠的通知》(鄂价工服〔2018〕14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鄂价工服〔2018〕14号

21_201803091519461B6nn.thumb.jpg

   

 

0
网站地图|站内搜索|联系我们|站内声明
主办:荆州市政府办公室
承办:荆州市政府政务公开和电子信息办公室 荆州新闻网
网站新闻支持:荆州日报、荆州电视台、荆州人民广播电台
网站标识码:4210000002
地址:荆州市江津西路262号
电话:0716-8278407 0716-8445200
鄂ICP备05028271号
鄂公网安备 42100202000199号